海宁市海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海宁市卫计局下属乡镇卫生院,是一家准公益类事业单位,位于海宁市海洲街道联合路326号。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一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财务科编外岗位合同工1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3月9日(星期四)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海宁市海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科(海宁市海洲街道联合路326号3楼财务科)。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岗位专业及学历要求:有会计上岗证,财务管理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及以上。
(三)海宁市户籍,18-30周岁(1987年3月8日至1999年3月8日期间出生)。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身份证及户口本、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公开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并提供近期同底一寸照片1张。
(二)考试办法
1、如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总分100分,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综合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2、如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10人的,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3、考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人数情况确定。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聘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医院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
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87213816(虚拟网51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