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导语】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以下是©文档大全网整理的执行廉洁自律情况自查报告,欢迎阅读!
【篇一】执行廉洁自律情况自查报告
一、坚持学习制度,加强理论修养。
能够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辟论述,思想上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在思想上、行动上时刻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按照市纪委的要求,我又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使我进一步认识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更要认真学习、牢固树立、自觉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二、生活、工作之中,时刻绷紧这根弦,防微杜渐,坚持廉洁从政。
始终践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了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具体体现在工作中的“三无现象”:无收受财物现象,在节假日期间和办理婚丧喜庆等事情上都能够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从未发生过利用节假日和婚丧喜庆等事宜收受礼金礼品、借机敛财等违纪行为;无以权谋私、以案谋私现象,严格依法办事,没有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杜绝执法办案中的腐败行为。
三、根据市委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的通知》用车实行了报告制度,本人没有驾驶公车,不存在违规使用公车、公车私用等情况。
四、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规范了自己的从政行为。
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都做到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了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奉公守法,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做到了讲究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坚持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作为纪检干部我认真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注意从思想源头上下功夫,时刻做到头脑清醒,政治坚定,清正廉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一是在实际工作中,我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不讲无原则的话,不办无原则的事,坚持做到公平正直,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权力,勤勤恳恳地做好各项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办事,公正做人。二是坚持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在招待来客等方面,不搞大吃大喝和相互请吃,不搞铺张浪费。三是在各项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事。
五、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学习不够,导致政治理论水平不高,经验不足,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够,把握全局的能力欠缺,导致出现工作思路不清晰,工作的计划性不够,有时穷于应付,工作重点不够突出,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创新性不够,工作成效不够突出。
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导致工作的针对性不足,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存在一定差距。
三是业务不够精通,工作效率不够高,业务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都有待学习提高。
六、整改措施。
1、应坚持做到勤学、精学、终身学,做到自觉加强学习,接受教育,不断进步。应进一步加强自身的理论学习,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提高政治素质,提高业务素质,以适应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真正体现与时俱进的要求。
2、应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特点、规律的研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创新性和有效性。
3、应进一步深入基层,了解基层的疾苦,多为基层办好事、实事。
【篇二】执行廉洁自律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关于XXXX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反对奢侈浪费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局立即进行了学习,贯彻和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首先,局党委召开党委委员会进行学习传达,局长办公会议也进行贯彻和部署。局领导班子的三位同志按省委、市委、区委反腐败工作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做出了书面廉政,并在全局职工大会上向全体干部、职工做出了郑重,我局领导班子在两节期间坚决遵守省委、市委、区委反腐败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XXXX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书经局领导班子成员签字后,在我局政务公开栏中予以公布。
二、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和作风,过好元旦和春节。在两节期间我局领导按照要求与各自分管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就廉洁自律的落实情况进行部署,认真执行。特别是对那些有对外工作联系的部门重申了:一是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红包(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凡违反规定收钱送钱的,一律先免职后,再按规定处理。二是春节期间不许接受单位、企业或私人安排的旅游活动或家庭年夜饭,三是严禁各部门、单位以各种公务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互相拜年和用公款支付各种高消费的娱乐活动。四是提倡崇尚廉洁,反对奢侈浪费。
三、向全局干部职工着重重申了春节期间不参与封建迷信和不许参与各种赌博(包括六和彩)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用聚会、娱乐消遣的形式到宾馆、酒楼、茶楼、休闲中心等场所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借出国(境)之机,到国(境)外赌博,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的,一律予以免职,职工参与赌博的,一律予以停职,再分别按有关规定处理。到国(境)外参与赌博的,一律从严处理。
四、我局要求各单位、部门在年终时,严格按照XXXX年签订的工作责任状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考核,经我局年终考核小组对年初签订责任状中各项经济指标进行逐项考核后,上报局长办公会议审核,再发放XXXX年度的奖金。没有完成经济指标的,不发放奖金,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初所定的经济指标的,按责任状所规定的比例予以发放。在两节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各种代币购物券(卡)和违反规定滥发钱物,严禁下级单位向上级单位或领导赠送过节红包、礼品,如有发现,立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加强财务上的严格管理,我局在两节期间,再次重申了一切财务开支需由我局各单位、部门事先造册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一把手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对于先斩后奏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
六、节日期间对本单位的车辆实行严格管理,车辆须全部入库。放假期间,车辆不准出库。有特殊情况需经局领导批准后才能放行,严禁公车私用。在节日期间,我局没有发生公车私用的现象。
七、我局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作用,齐心协力,做好节假日的各种送温暖等系列活动。
我局两节前后开展了以下几项活动:
1、局领导和工会以召开座谈会、走访上门慰问等形式对我局离退休人员、困难党员和患病职工X人,送上节日的问侯和慰问金X元,并了解和帮助解决他们的具体困难。
2、做好扶贫工作,X月X日,局党委和局领导班子一齐到我局扶贫结对子的XX镇XX村和村委开展共建活动,并向该村村委送去慰问金X元,帮助他们过好春节,把温暖直接送到群众的家中。
在两节期间,我局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都能严格遵守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各项规定,没有发现有违反规定的现象发生。
【篇三】执行廉洁自律情况自查报告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和安排党风廉政建设镇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为全年党员干部教育工作的重点。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站口与镇党委签订了相应的廉政责任书,明确了各自的目标任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加强领导班子成员间的沟通协调。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事项,都经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一言堂”。班子成员之间做到了相互通气,多理解,多支持,多配合,多尊重。全镇形成了团结协作的和谐集体。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的落实。制定了年度党员活动计划,进一步修正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党员组织生活制度等。
三、牢记宗旨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切实保证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工作同步发展: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登记”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学习。坚持定期对领导班子测评,对领导干部评议的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单位没有发生以权谋私,或以工作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违法乱纪现象;二是切实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子女。今年镇党委、政府在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无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机关工作人员无参与赌博活动和机关干部上班时间坐茶馆、打麻将的问题;三是积极推行阳光财务。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成立了财务监督领导小组,加强民主管理,坚持了按季在职工会议上或张榜公布。
一年来,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虽然收得了好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对新形势下廉政工作缺乏深入的研究,力度尚需加强。因此,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从自身抓起,防微杜渐,严格自律,维护党的形象,使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篇四】执行廉洁自律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院、省高院《关于在法院系统集中开展廉政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和市中院专项会议的要求,我院立即组织开展对院、省高院自xx年以来出台的相关廉政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自查,现将自查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
市中院召开集中开展廉政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专项会议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院党组会议,对专项检查活动进行部署。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各位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并确定由主管院长主抓专项检查的全程活动。
为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实、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拓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平台,我院组织干警对院、省高院自xx年以来出台的相关廉政制度进行了集中学习。通过重温相关制度,干警们在进一步明确各项廉政规定的同时,又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言行作风进行了一次对照检查,切实增强了干警们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进一步树立了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二、各项制度执行情况
(一)贯彻执行《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省高院关于从严查处法院工作人员九种违纪违法行为的规定(试行)》情况。
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颁布实施后,为深入推进该项制度的落实,加强群众监督,鼓励案件当事人和社会群众对违反五个严禁行为进行举报,我院制定了《执行五个严禁实施细则》,并制发了五个严禁监督卡。监督卡随案件向当事人发放,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我院在监督卡上公布了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举报录音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随时接受举报,并保证对实名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省高院出台从严从重查处的九项规定后,院又将该规定充实到监督卡中,进一步加强群众对法院的监督。此外,我院在四方台区人民法院网站上建立了举报栏,并设置了电子举报信箱,还将五个严禁规定和处理办法制作成牌匾、桌牌、胸卡,分别挂置上墙,摆放于办公桌和由干警随身携带,形成了处处有监督,时时受监督的良好监督氛围。自五个严禁规定和从严从重查处的九项规定颁布实施以来,我院没有群众举报和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二)贯彻执行《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情况。
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后,我院把廉政监察员和特邀监督员制度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干警公正廉洁司法的有效措施,进一步制定了《四方台区人民法院廉政监察员暂行规定》和《四方台区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工作需要,我院聘请4名人大、政协代表为特邀监督员,并任命本院4名干警为廉政监察员,不断完善了内外监督机制,限度地将我院各项工作置于内外界的监督之下。通过廉政监察员制度、特邀司法监督员制度和相关工作制度的建立,形成了一套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的自律惩戒和防范机制,确保了公正司法长效机制的运行。
(三)贯彻执行《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任职回避的规定》情况。
院《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和《关于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实施方案》下发后,按照市中的工作部署,我院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并通过开会动员、座谈讨论以及个别谈心等形式,组织动员干警认真学习有关任职回避制度的相关文件,充分认识颁布施行任职回避制度的重要意义,把干警的思想统一到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上,从而不断增强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对我院干警,特别是本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的全面调查和了解,我院干警的配偶、子女均没有在本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
(四)贯彻执行院《关于在审判员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和省高院《法院工作人员非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登记报告制度(试行)》情况。
为规范法院工作人员职务行为,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工作,保证法官依法办案,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促进司法公正,根据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工作人员非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登记报告制度(试行)》,结合工作实际,我院制定了《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实施细则》。规定本院领导干部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向审判组织和审判人员过问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向审判组织和审判人员批转涉案材料。全院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代理人、辩护人或者其他关系人转递涉案材料;不得打听正在办理的案件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我院确定立案庭为负责归口管理涉案材料的部门,立案庭收到本院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送交的当事人及其亲属、代理人、辩护人或者其他关系人在诉讼程序之外递交、邮寄的涉案材料,应当在登记时注明来源,并分别不同情况转案件承办部门或监察部门处理。
我院规定,本院工作人员在案件审理期间遇有4种非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的情形,应当在七日内填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涉廉事项报告单》,报告单一式两份,报主管领导或者廉政监察员签字后,一份存入案件副卷,一份送交本院监察部门存入本人廉政档案备查。
自制度实施以来,我院没有非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情形发生。
(五)贯彻执行《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条例》情况。
院《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条例》颁布实施后,我院按照省高院、市中院的要求开展工作。今年7月,我院政工科长参加了省高院法官学院在牡丹江分院举办的审务督察员培训班,通过考试获取了审务督察员资格,至此,我院现配备兼职审务督察员1人。现我院已开展日常督察2次,没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
(六)贯彻执行《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情况。
因受机构、人员编制所限,我院尚未设立纪检组和监察室,纪检监察工作由政工科负责,各项工作正常开展运行。
(七)贯彻执行省高院《庭审听证活动视频辅助监督制度(试行)》情况。
按照省高院《庭审听证活动视频辅助监督制度(试行)》的规定,我院于今年4月在第一、第二审判庭建立了电子录音录像设备,实现了对开庭审理案件、进行听证等活动的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形成后刻成光盘,一式两份,一份随案卷卷宗保存,另一份备存于档案室,用于辅助监督检查。
以上是我院开展专项自查的具体情况,在下一步工作中,我院将继续加大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并在实践中予以充实、完善和改进,继续发挥廉政制度在我院以审判为主的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保障作用。
【篇五】执行廉洁自律情况自查报告
一、单位自查情况
1、加强领导,认真学习。为了切实抓好我院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廉洁从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党政一把手担负廉洁从政建设第一位责任,负总责。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逐条落实,严格自律。
2、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加强廉洁从政、廉洁从医教育。我院把职业道德教育作为落实廉洁从政建设责任制的重点工作来抓,形成职业道德培训教育制度化、经常化。从而促进了二个转变和三个提高:即管理观念转变和服务理念转变;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遵纪守法自觉性提高。
3、加强制度建设,抓好专项治理。按照县纪委关于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始终把加强廉洁从政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切入点,坚持从制度建设着手,结合“八个严禁”、“五十二个不准”的规定,落实了廉洁从政的相关文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关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关于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关于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若干规定》、《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医院接待制度》、《小车管理制度》、《物资采购及基建工程招投标制度》等廉政制度。
同时针对社会上大操大办、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医院又及时出台了《关于禁止职工参与赌、毒、黄等违纪活动的规定》、《关于反对铺张浪费和请客送礼的规定》,使医院廉洁从政工作能有章可循。针对目前医药购销活动中的各种不良行为,我们坚持关口前移,从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方法、新路子,并及时总结经验,出台了一系列举措。
第一、建立了药品、医用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第二、加强了对药品采购和销售的管理。清理整顿药品采购渠道,抓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力求从源头上对购药不正之风进行堵塞。对未实行集中招标、议价采购的骨科钢板、常用诊断试剂等医用材料,必须引入竞争机制,由医院自主进行招标(议标)采购。
第三、严禁医务人员、药剂人员或有关统计人员向外提供处方统计。
4、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开展了专项检查。经过检查没有发现收受礼金、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方面的情况。
在选拔任用干部方面,没有违规行为。没有挪用公款的行为。没有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行为。没有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等行为。
二、领导干部检查情况
1、对照中纪委“八个严禁”,经认真检查,没有发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
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以其他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之前或者之后,约定再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在离职后收受等情况。
2、经过自查、检查,我院领导干部没有违反“52个不准”的行为。
3、医院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及时向局党委及县委、县政府汇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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