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评卷结束后,市教体局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划等入围,参加“定向切块”录取的必须是A等级,参加省级示范高中录取的必须是B等级及以上,参加其余高中录取(含民办高中)的必须是C等级及以上。根据考生考试总分(含文化考试、体育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和政策性加分)及中考志愿,统一组织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录取共分四个批次:
第一批次录取。民办普通高中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最低分数线不能低于今年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市外考生报考我市民办普高的需以区县为单位按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和相关工作要求将拟录学生中考成绩信息、录取学生身份信息等报市教体局审核,此时限之后不再录取。录取名额不能超过市教体局核定的招生总计划数。市内民办普通高中已正式录取了的考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录取;民办高中不得录取没有中考成绩的学生(包括外市考生)。艺体特长生按照“综合素质评价划等入围,以文化考试成绩为基础,以专业特长测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的原则,术科成绩达到测试总分的60%为最低控制线,中考文化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拟报考学校划线录取分数线的60%(个别专项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经市考核小组认定后,文化考试成绩可适当放宽),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达到录取学校规定等级,在此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第二批次录取。省级示范高中(含仁寿中学和彭山二中)根据录取规则和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及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中,定向切块的录取以“考生中考总分必须达到报考学校划线录取分数线的85%以上且综合素质评价A等级”为基础条件,按照学校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眉山中学、仁寿一中和车城中学、仁寿中学跨区域招生录取须执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招生结果须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核,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总数。
第三批次录取。其余公办普通高中平行志愿录取,根据录取规则和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及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学校招生名额有限而总分相同的考生人数超过时,根据总分相同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排序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
第四批次录取。公办高中兼报民办高中志愿的录取。
2017四川眉山普通高中中考录取及批次公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