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阜阳市颍东区教师招聘公告]2021安徽阜阳市颍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副标题:2021安徽阜阳市颍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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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招聘# 导语】2021安徽阜阳市颍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2人,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9:00至1月22日24:00,®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做好2021年阜阳市颍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1年度阜阳市颍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详见附件),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1月7日起同时在颍东区政府网(www.yd.gov.cn)、颍东先锋网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相应专业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二)品学兼优,德才兼备;

  (三)热爱疾病预防与控制事业,有吃苦耐劳和敢于奉献精神;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及其他条件;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高强度工作。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0年1月18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步骤

  (一)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http://yd.pzhl.net/index.php。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9:00至1月22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报考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书”,填写《2021年阜阳市颍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报名后,1月23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http://yd.pzhl.net/index.php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1月24日16:00前登录http://yd.pzhl.net/index.php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的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统一考试

  阜阳市颍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综合知识》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等内容。

  考试时间为2021年1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00—10:00专业知识

  10:30—12:00综合知识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报考人员可于1月27日起从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综合知识成绩应不低于5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符合报考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1年1月30日下午(14:30-17:30)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颍东区振兴路与025县道交叉口西南150米,联系电话:0558-2317850)申报加分事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对照报名提交的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办理专业测试缴费手续,费用一次性收取。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实施。专业测试公告另行发布。

  在招聘工作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的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按规定回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专业测试工作,进行现场监督。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以《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确定。报考人员的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发布)。

  (七)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得分高者优先。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7天。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统考考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颍东区政府网查询、查阅。

  政策咨询电话:0558-2317850(区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8-2318321(区纪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558-2319978(区人社局监督电话)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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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阜阳市颍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2021安徽阜阳市颍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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