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西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中)药师7人(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岗位招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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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招聘# 导语】2023广西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中)药师7人,报名时间:自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直至各岗位招满,®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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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医院2023年的发展规划,本着按需招聘,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现将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人才招聘(第五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年度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7名。具体如下:

  (一)药师岗位6人。

  (二)中药师岗位1人。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要求

  1.遵纪守法,良好的医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学位。

  3.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需求。

  5.具有团队精神,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及执业资格要求

  1.临床医师:须为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必须在入职前或2023年国家组织的首次考试取得。并通过大学英语国家四级。

  2.药师、技师岗位:原则上为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并具有相应的执业准入资格。

  具体岗位、人数、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1: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人才需求信息表(第五批)。

  (三)年龄要求

  招聘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普通管理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护理人员一般不超过25岁);招聘硕士、中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招聘博士、副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殊人才除外。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1.吸毒人员;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自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直至各岗位招满。

  2.报名。凡符合招聘公告中岗位人员基本条件者,可采取现场或网上投递简历的方式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请通过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才招聘-招聘公告链接报名:招聘信息-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qzsyy.com),按照表单要求上传相应附件。

  (2)现场报名。请将简历及佐证材料投递至我院组织人事部(钦州市明阳街8号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6号楼6层624室),或投递至我院参加的区内外高校双选会会场,并通过扫描应聘二维码进行报名。上传的电子版简历(PDF格式)应提前以“姓名+学历+应聘岗位”格式命名,简历内应附有佐证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和执业证书(应届生提供相应学习阶段成绩单)、科研论文等材料,未附佐证材料的,视为无效简历。

  我院现场接收报名均应通过应聘二维码填写“应聘报名表”。未填写者视为无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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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资格审核。医院择优筛选后发出面试通知。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纳入招聘对象。在招聘工作的过程中,凡是考生的资格条件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核及面试

  1.考核及面试时间、地点。

  (1)考核及面试时间。择优筛选后电话通知,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2)考核及面试地点。详细地点以实际安排为准。

  2.考核方式。采用临床试工考核。

  3.面试环节。应聘人员工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岗位的性质和特点,采取个别谈话或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核,主要对应聘者政治思想表现、岗位相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进行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必要时对历届应聘人员到其原工作单位进行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考察或函调。

  5.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面试、考核,结合应聘岗位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

  (四)公示

  应聘人员考核、面试合格,并经医院讨论决定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或院内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五)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及相关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原则上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原则上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

  3.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医院发出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具体报到要求如下:

  1.历届人员(含往届住培毕业生)接到录用通知当日起2个月内来院报到,如不能在2个月内报到须提前与我院协商。未与我院协商者,且未按时报到视为放弃岗位资格。

  2.医师岗位按时毕业来院报到时须持毕业证、学位证、住培结业证、医师证、执业证等证书,否则不予接收并取消聘用资格。

  3.技师岗位毕业生报到时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接收并取消录用资格。

  四、待遇

  (一)待遇参照国家事业单位标准执行或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全日制博士高层次人才一人一议。根据学历和职称等具体情况享受钦州市政府及医院给予的安家费(具体金额面谈),可提供过渡周转房,科研启动金等待遇;执行协议薪酬或年薪制等。

  (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我院坚持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纪律监督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包括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规培证书、奖励证书及反映个人实绩的各种材料。对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六、其他事项

  具体招聘办法由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部长、曹老师,0777-2810622。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77-2820158(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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