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议论文|高二议论文:择鱼或熊掌乎?_4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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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氏者,洛阳女,未作人妇。年方二八,是善辩,城中未有及也。
  有客远来,闲隙间,与赵父相谈甚欢。或曰:素闻令媛善辩,愿请一见。欣然允之。
  未几,环佩丁当,赵女出。
  赵父不说:何故迟来?
  对曰:客自远来,理应款待。洛阳之地盛产鱼,前日偶得熊掌一副,尊母之所以嘱之予也。曰『薄水之心,不成敬意』
  客大笑:一女何其愚!熊掌与鱼,焉兼得?
  赵女不言,亦笑。
  客大惑:孰为汝之言匪谬乎?若尔,择何?
  对曰:兼得。
  客曰:女流也!古有云『不可兼得』未闻邪?
  对曰:请说之。洛阳有鱼夫,以卖鲍为业。海有大鸟,直千金。鱼夫困,问:皆可得钱千金,捕何?
  曰:不可兼得,择一捕之。
  曰:是若如此,则鱼夫不如更业也。
  又曰:鱼夫日捕鲍数担,取一,置之于大鸟之地,鸟馋而食之。鲍以壳夹之。固鸟识飞天之术,能耐其何?之时,鱼父便可坐收两利,何乐而不为?
  熊掌与鱼,非不可兼得,人之心也。固以一利足,是无曾想之。心无帷幄者,何以得天下?人常以少数满,无兼得之心,无兼得之容,不可兼得。心想得兼以得之容,得之也。
  客大服,乃归。于此,赵女之名千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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