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小学-2017年北京昌平区天通苑小学招生简章

副标题:2017年北京昌平区天通苑小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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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昌平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切实做好学校的招生工作,做到规范、有序、稳定、和谐,特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范围:

天通苑东一区、东二区、东三区;北二区、北三区;天通苑一区、二区、三区、四区、六区;天通中苑(1-65号楼),合计11个小区。

二、招生对象:

年龄在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登记。

三、招生计划:

新一年级招生8个班,每班45人,合计一年级招生人数360人。

四、招生工作安排:

(一)学校严格落实《昌平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按划定入学范围登记接收适龄儿童入学。

(二)6月17日、18日(六、日)学校将分批审核本校入学范围内京籍和按京籍对待孩子的入学信息。

1. 6月17日(周六)全天,孩子户口和家庭房产都在本校入学范围内的家长到校进行审核;

2. 6月18日(周日)上午,孩子家庭户口在本校入学范围内,但没有房产的;或家庭房产在本校入学范围内,但孩子户口在北京市其他区县的家长到校进行审核;

3. 6月18日(周日)下午,持有以下证明的家庭,学龄子女可按本市户籍对待:

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的家长到校进行审核。

(三)审核材料具体要求。符合审核条件的孩子家长要带齐以下材料按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材料审核:

1. 孩子信息采集表
2. 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必须复印)
3. 孩子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家庭房产本原件及全本复印件(学校将在一周内到昌平住建委审查房产证信息)
5. 按北京市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为保证6月17日、18日两天材料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1. 请一名家长带孩子当天到校办理。
2. 6月17日、18日两天,学校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1--100号),下午14:00-16:00(101--结束),请家长到校后先从门卫处领取序号,按序号先后顺序有序进行材料审核。(如果排到您的序号您没有在场,您就要重新领取新的序号)
3. 审核材料地点为一楼合班教室。
4. 请各位家长听从学校工作人员指挥,使此项工作能够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五)6月21-24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小学入学服务平台填报志愿。

6月25日,小学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电脑派位。

(六)7月11日上午8:30-11:00,请一名家长持信息采集时所发通知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招生咨询电话:010-6175 2407 张老师

天通苑小学

2017年6月1日

2017年北京昌平区天通苑小学招生简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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