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增专业|2019年江苏苏州专业初审问题说明

副标题:2019年江苏苏州专业初审问题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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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 导语】2019年江苏苏州专业初审问题说明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该专业初审问题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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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我省的统一规定,只要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都可用于报考。也就是说,对于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其他国民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以及境外教育,职位上没有任何的限制。过去和现在,各类教育机构设置的专业名称繁多,五花八门,甚至存在着一些差异较大的情况。而另一方面,目前不存在权威的、可以清晰界定并且全面覆盖的专业目录。

  按照以往的经验,专业审核无论“从宽”还是“从严”,都不可能完美,也都受到过考生的质疑和举报,甚至是媒体的炒作,成为现今招录工作的难点。

  为了保证招录工作的公平性,维护广大考生的利益,本着合法合规的原则,在现有的条件下,我们权衡多方因素和利弊,制定了以下操作办法,望广大考生给予理解和支持:

  1.“前后宽严一致”,这是招录工作遵循的最根本的公平性原则,我们确保每个职位对相同专业的考生一视同仁。

  2.专业审核的内容为考生专业名称,审核尺度适当从宽,要求“大类”的会更加宽泛,具体的尺度由报名初审单位把握。(允许更多的考生报考,与“防止萝卜招录”的方向是一致的。)

  3.部分相似专业,审核单位可以通过学位名称来辅助界定。

  4.报名期间,对于要求具体专业(非大类)的职位,每2天由同级人社部门公布每个职位实际审核通过的全部专业名称(网址附后);要求“大类”的不再公布。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考生所学专业由培养院校认定,学历证书就是认定结果的呈现,因此具体专业名称以学历证书表述为准;境外学位以教育部学历认证为准。

  2.专业审核以我省专业参考目录为准,目录不按“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等进行划分;目录中第2列为“大类”名称,第3、4、5列为各学历层次具体专业名称,具体专业之间不存在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一些专业如果与其他大类中的专业名称相近,也可以报考要求其他大类的职位。某些专业也会同时存在于多个大类中。

  另外,如不确定自己专业能否报考,建议尽早填报,审核不通过时还有余地报考其他职位。

  省垂直管理机构职位专业审核办法自定,不按上述办法及口径操作。

  如有意见和建议,欢迎拨打电话:0512-6521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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