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知识点《税法》: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的确定

副标题: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知识点《税法》: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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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的确定

  一、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适用新建房地产转让和存量房地产转让

  包括:地价+获取时按国家规定缴纳的费用(契税)

  (二)房地产开发成本——适用新建房地产转让

  (三)房地产开发费用——适用新建房地产转让

  包括:利息(不包括加息、罚息)+[(一)+(二)]×5%以内

  或:[(一)+(二)]×10%以内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适用新建房地产转让和存量房地产转让

  包括:营业税、城建税、两个附加

  印花税(房地产企业转让新建房除外)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适用房地产开发纳税人的房地产开发行为

  包括:[(一)+(二)]×20%

  (六)旧房及建筑物评估价格——适用存量房地产转让

  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或:购房发票所载金额×[1+5%×售买年限加计扣除]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一)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步骤和公式

  第一步,计算收入总额

  第二步,计算扣除项目金额

  第三步,用收入总额减除扣除项目金额计算增值额

  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规定扣除项目金额

  第四步,计算增值额与扣除项目之间的比例,以确定使用税率的档次和速算扣除系数

  第五步,套用公式计算税额。公式为:

  应纳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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