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3年4月20日-5月20日;
2.现场确认2023年5月30-31日;
2.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黑龙江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黑人社规〔2022〕4号)规定条件,拟于2023年申请参加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中省直各单位、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委直属各
单位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对事业单位职称实行“评聘结合”的要求,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考评结合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121号)有关规定,根据单位岗位空额合理确定推荐参加考试人数,避免出现考试通过后因申报名额受限不能参评情况,造成人力和考试资源浪费。
1.学历要求
(1)凡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黑人社规〔2022〕4号文件规定的医(药、护、技)学专业相应学历,且与申报专业相符;
(2)学历(学位)应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列入国民教育的本专业或相应专业学历(学位)。各种学业证书、专业证书、修业证书、结业证书、委托培训证书等非国民教育证书,以及非本专业(包括继续教育培训证书)证书,不能作为晋升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若为后取得学历,除提供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学历取得前的相应学历证书。
2.资历要求
申报正、副高级职称人员必须是现专业技术资格被聘在岗5年以上,大专学历申报基层副高级职称人员必须是现专业技术资格被聘在岗7年以上。
3.报考专业要求
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分别设114个专业。申报人员应根据本人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及有关执业资格准入方面的要求,选择相应(相近)的专业报考,并与拟申报评审的专业、级别相一致。
4.考试要求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技术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5.政策倾斜
(1)免试:未享受政策倾斜的援疆、援藏或援外服务时间累计满一年以上申报人员,请填报《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免试审核表》及《2023年卫生高级职称政策倾斜人员申报名册》;
(2)降段:未享受政策倾斜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
员合格标准降低5分,援鄂人员合格标准降低10分。降段人员请填报《2023年卫生高级职称政策倾斜人员申报名册》;
(3)提前一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或注册全科医师人员及在边境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参加高一级别职称考试。提前一年人员请填报《2023年卫生高级职称政策倾斜人员申报名册》;
(4)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好《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和《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23〕2号),严格执行“只可就近享受一次”的政策规定;
(5)各单位审核后,于2023年5月30-31日现场确认时,将《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免试审核表》和《2023年卫生高级职称降段人员申报名册》(原件及电子版)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同时提供政策倾斜人员相关佐证材料。
3.报名入口
4.信息来源
文章来源:http://wsjkw.hlj.gov.cn/wsjkw/c109060/202303/c00_3156216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