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科评估_2017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学科学术带头人及优秀博士公告

副标题:2017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学科学术带头人及优秀博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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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我校2017年度面向面向海内外招聘学科学术带头人及优秀博士,此次招聘39个岗位81名专任教师,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中医药大学2017年招聘计划表》(附件)点击下载。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zcmu.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本次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4月30日。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3.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面试前一天或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见网上通知。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职称、职业资格应聘者,另行提供相关职称证书、聘用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者,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三、考试、考核
根据学校通知不定期组织考试。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初试为专业答辩或试讲。主要考查专业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复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五、体检
考试完毕,各岗位按照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待遇
科学术带头人相关待遇面议。
优秀博士(后)10万-20万住房安置费(或人才补贴)。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邮政编码:310053)
咨询电话:0571-86613535、86613532(人事处)
监督电话:0571-86613530(纪检监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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