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导语】2018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直单位招考公告【54人】。报名时间:2018年3月21截止,®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一、招考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2、以岗择人,岗责一致。
二、岗位计划
本次招考工作人员54名。具体招考岗位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考条件
(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具良好的道德情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具备履职所需的身体素质、文化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学历、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
(五)能够熟练使用基本办公软件,普通话标准、耐心、有亲和力,具有较强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参加非法组织的;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6)其他不适合所报考工作的情形。
四、招考流程
此次招考工作按照公告、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公告
2018年6月8日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蒙城人事考试网(www.mcrsks.org.cn或exam.mcrsks.org.cn)。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8年6月18日9:00--6月22日17:00,逾期不予报名。
(三)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蒙城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招考诚信书”,填写《蒙城县县直部分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其中,2018届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应扫描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已参加工作的,应扫描提交现单位同意报考且加盖印章的证明。
(四)报名确认
1、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统一在蒙城人事考试网上进行。
2、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6月25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蒙城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在6月25日16:00之前完善信息后可以再报。完成报名确认后,于6月28日9:00起可以从蒙城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在规定考试时间前必须完成准考证打印)。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所设岗位如笔试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根据具体情况取消或核减有关计划招考数。招考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26日12:00-16: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合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含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报考资格。
(五)考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7月1日上午9:00-11:00
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计算机基础知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和与报考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等,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进行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按高中考查分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到蒙城县就业人才服务局(宝塔东路92号三楼)登记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
本次考试无考试大纲,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资格复审
由用人单位对拟进入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复审人选
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考岗位数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体检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程序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公布。
2、证件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蒙城县县直部分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从报名系统下载)等报名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拟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七)体检
1、按照岗位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公布。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于体检暂不合格需复检的人员,由体检医院通知考生本人,务必于指定时间到原体检处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的,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体检)。
(八)考察
将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负责对确定的拟用人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对考察出现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九)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安徽公共招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拟用人员要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五、用工形式及待遇
1、本次招考实行劳务派遣。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报县人社部门登记备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劳务派遣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不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辞退。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共同负责,并建立严格的管理、考核、退出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由劳务派遣公司续聘。
2、拟用人员试用期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月工资1800元,并按照蒙城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增长机制进行调整。同时,按政策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因工作需要且岗位出现空缺再需要补充人员的,经县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相关程序从同岗位没有被使用的人员中依照笔试成绩高低择优递补。
六、纪律要求
1、为增强招考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考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县纪委监委对招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2、参加公开招考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
3、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资料或考试作弊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和使用资格。
4、在招考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其他有关事项
1、咨询电话:0558—7631596(县委办)
0558—7626037(县政府办)
0558—7664516(县人社局)
0558—7666033(县统计局)
0558—2978168(县城管局)
监督电话:0558—7639110(县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2、招考信息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发布。因报考者自身原因导致本人不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本公告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资格复审
由用人单位对拟进入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复审人选
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考岗位数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体检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程序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公布。
2、证件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蒙城县县直部分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从报名系统下载)等报名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拟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七)体检
1、按照岗位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公布。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于体检暂不合格需复检的人员,由体检医院通知考生本人,务必于指定时间到原体检处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的,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体检)。
(八)考察
将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负责对确定的拟用人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对考察出现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九)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安徽公共招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拟用人员要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五、用工形式及待遇
1、本次招考实行劳务派遣。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报县人社部门登记备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劳务派遣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不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辞退。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共同负责,并建立严格的管理、考核、退出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由劳务派遣公司续聘。
2、拟用人员试用期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月工资1800元,并按照蒙城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增长机制进行调整。同时,按政策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因工作需要且岗位出现空缺再需要补充人员的,经县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相关程序从同岗位没有被使用的人员中依照笔试成绩高低择优递补。
六、纪律要求
1、为增强招考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考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县纪委监委对招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2、参加公开招考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
3、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资料或考试作弊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和使用资格。
4、在招考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其他有关事项
1、咨询电话:0558—7631596(县委办)
0558—7626037(县政府办)
0558—7664516(县人社局)
0558—7666033(县统计局)
0558—2978168(县城管局)
监督电话:0558—7639110(县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2、招考信息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发布。因报考者自身原因导致本人不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本公告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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