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一家以工程建设为主业的大型国有上市公司。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的理念,该公司决定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结合自身实际深化改革措施,把党中央的改革大计与公司的发展很好地融合起来,于2013年12月5日召开董事会,就下一阶段的有关改革措施作出如下决议:
(1)调整和优化组织架构。该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调整内部结构设置,在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预算等专门委员会,明确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甲公司的资金支付业务实行审批分级管理,单笔付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下同)的,由财务经理审批;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由总会计师审批;20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经理层对股东大会负责,主持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下一阶段要改变重规模轻效率、重施工轻管理等问题,由粗放式向内涵式、低消耗、高效率的发展模式转变。大力发展和使用性能质量高、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可重复利用、可资源化再生的绿色建材。建立环境保护的监控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3)提高团队素质。坚持以创建学习型企业为先导,以岗位业务知识学习、岗位技能素质提高为重点,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选拔优秀人才。制定固定薪酬制度,各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员工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形成相关岗位员工的有序持续流动,全面提升员工素质。
(4)加大资本运作。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报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并购上游建材供应商,以更好地获得高质量的原材料。同时利用金融资本市场,大力开展衍生金融产品投资,以获得投资收益。
(5)加强风险应对策略。采用风险组合的风险应对策略,在企业可承受范围之内的风险,选择风险承受策略;风险很高时,通过相关控制措施,降低或者分担风险将企业的剩余风险与风险承受度保持一致;当采用其他任何风险应对策略都不能将风险降低到企业风险承受度以内时,可以选择风险规避的策略。
要求: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逐项识别甲公司董事会决议中(1)至(5)项改革措施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并逐项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第一项措施存在不当之处。
(1)不当之处:20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存在不当之处。
理由:企业的大额资金支付业务,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2)不当之处:经理层对股东大会负责,主持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存在不当之处。
理由: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第二项措施不存在不当之处。
3.第三项措施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制定固定薪酬制度存在不当之处。
理由:企业应当制定与业绩考核挂钩的薪酬制度,切实做到薪酬安排与员工贡献相协调,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4.第四项措施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利用金融资本市场,大力开展衍生金融产品投资,以获得投资收益存在不当之处。
理由:企业选择投资项目应当突出主业,谨慎从事股票投资或衍生金融产品等高风险投资。
5.第五项措施不存在不当之处。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企业层面控制”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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