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哈市教育局获悉,黑龙江省生源地助学贷款说明(哈尔滨市)近日公布,黑龙江籍考生可在户口所在地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时间为7月1日至9月30日。
申请助学贷款需具备的条件: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民办高校正式录取,取得有效录取通知书或高校在读的学生。本科学生、专科学生每年贷款限额8000元,研究生每年贷款限额12000元。
黑龙江籍考生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的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如果考入省内普通高校,因为特殊情况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以到高校申请黑龙江省校园地助学贷款。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额由国家财政补贴,不承担任何费用,学生毕业前一次性还清贷款,只需归还贷款本金。如果毕业后没能还清贷款,按同期同档次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计息,三年内还息不还本;第四年起按分期还款方式还款,共13年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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