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导语】2021福建省面向昌都籍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已发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如本人不能现场报名,可委托他人携带报名资料委托报名。©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条件且具有昌都户籍(高考时户籍为昌都的高校毕业生)的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党的领导,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揭批*、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3.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学历(位)证书及专业
1.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学历(位)证书报考。
2.专业资格审查以学历证书专业名称为准;双学历(位)、辅修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任一学历(位)报考(除符合专业要求外,须对应符合岗位设置的其他条件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专业名称。
二、岗位性质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岗位待遇
按照福建省事业岗位待遇标准执行。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如本人不能现场报名,可委托他人携带报名资料委托报名。
(二)报名时间
为压缩招聘周期,提高招聘实效,采取“三同时”机制,即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同时开展。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9月7日。
(三)报名地点
昌都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三楼(茶马南路15号)。
(四)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从“藏东人社”等微信公众号内发布的公告中下载《2021年福建省面向昌都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上相关信息,并于9月7日前前往报名地点提交报名表、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近期免冠一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
(五)报名资格审核
专业设置及审核参考《2021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本次公开招聘专业及岗位资格条件审核工作由福建省报送岗位的各地市人社局负责,昌都市人社局负责报考人员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工作。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应达3:1开考比例,不达3:1的,经昌都市人社局报福建省人社厅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通过资格审核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9月11日在“藏东人社”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六)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考生笔试准考证在昌都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昌都市茶马南路15号)一楼大厅领取,领取时间为2021年9月11日(星期六)09:30-18:30。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总分均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
2021年9月12日,上午9:30-13:00
(三)笔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公示
昌都市人社局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60分。若笔试成绩并列,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分高者为进入面试人选。
考生笔试成绩于9月22日-9月24日在“藏东人社”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六、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由昌都人社局公布。
七、政审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数与进入政审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政审人员名单。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考生进行政审。负责政审部门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对考生作出政审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政审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对待宗教问题等方面的政治表现。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八、体检
政审合格的拟聘人选体检安排在昌都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标准及项目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报告3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报告为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统一公示、聘用
政审、体检工作完成后,昌都市人社局将拟聘人选有关情况商福建省人社厅同意,并在“藏东人社”等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昌都市人社局负责核实,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核实后不影响招聘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昌都市人社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招考聘用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等情形的考生,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决定,同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鉴于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特殊形势,昌都人社局会同本地网信、公安、信访等职能部门,做好专项招聘舆情管控及信访处置工作。
咨询电话:0895—4843357
十、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昌都市人社局商福建省人社厅后,由昌都市人社局负责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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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福建面向昌都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21年福建省面向昌都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核表
3.2021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