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会计官网,江苏省财政厅发布《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补办须知》

副标题:江苏省财政厅发布《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补办须知》

时间:2024-08-06 05:35: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会计职称考试# 导语】根据南通市财政局发布“江苏省财政厅发布《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补办须知》”,申请证书补办的持证人到原发证地财政局会计处现场办理,证书打印好以后,寄达各地财政局会计处,各地财政局会计处通知申请人证书领取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pexels-photo-1179476.jpeg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补办须知

  一、申请

  申请证书补办的持证人到原发证地财政局会计处现场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证书补办申请表;

  (三)登报的遗失声明原件;

  (四)一张一寸白底证件照(粘贴于《证书补办申请表》右上角);

  (五)证件照电子图片,照片要求: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ⅹ35mm,像素295pxⅹ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电子照片以名字+身份证号码命名,现场办理时提交。

  二、审核

  各地财政局会计处于每月底将审核合格的申请信息汇总表、申请材料及电子照片邮寄至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邮寄地址:中山北路49号江苏机械大厦3005室考务三科,联系电话:83236088。

  三、证书打印

  省会计考办将审核通过的证书补办申请提交财政部、人社部进行证书打印。

  四、证书发放

  证书打印好以后,寄达各地财政局会计处,各地财政局会计处通知申请人证书领取事宜。

  省会计考办

  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9月29日

江苏省财政厅发布《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补办须知》.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UaP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