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会计电算化概述
【基本要求】
1.掌握会计电算化和会计信息化的概念
2.了解会计电算化的特征
3.了解ERP及ERP系统与会计信息系统的关系
4.了解XBRL发展历程、作用和优势
5.掌握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
6.熟悉会计软件的配备方式
7.熟悉会计软件的功能模块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会计电算化的概念及其特征
一、会计电算化的相关概念
(一)会计电算化
会计电算化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会计电算化是指以电子计算机为主体的电子信息技术在会计工作中的应用;广义的会计电算化是指与实现电算化有关的所有工作,包括会计软件的开发应用及其软件市场的培育、会计电算化人才的培训、会计电算化的宏观规划和管理、会计电算化制度建设等。
(二)会计信息化
会计信息化是指企业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会计核算,以及利用上述技术手段将会计核算与其他经营管理活动有机结合的过程。
相对于会计电算化而言,会计信息化是一次质的飞跃。
(三)会计软件
会计软件是指企业使用的,专门用于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的计算机软件、软件系统或者其功能模块。
会计软件具有以下功能:
1.为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直接采集数据;
2.生成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
3.对会计资料进行转换、输出、分析、利用。
(四)会计信息系统
会计信息系统(AccountingInformationSystem,AIS),是指利用信息技术对会计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和处理,完成会计核算任务,并提供会计管理、分析与决策相关会计信息的系统,其实质是将会计数据转化为会计信息的系统,是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个重要子系统。
会计信息系统根据信息技术的影响程度可划分为手工会计信息系统、传统自动化会计信息系统和现代会计信息系统;根据其功能和管理层次的高低,可以分为会计核算系统、会计管理系统和会计决策支持系统。
(五)ERP和ERP系统
ERP(EnterpriseResourceP1anning的简称,译为“企业资源计划”),是指利用信息技术,一方面将企业内部所有资源整合在一起,另一方面将企业与其外部的供应商、客户等市场要素有机结合,实现对企业的物资资源(物流)、人力资源(人流)、财务资源(财流)和信息资源(信息流)等资源进行一体化管理(即“四流一体化”或“四流合一”),其核心思想是供应链管理,强调对整个供应链的有效管理,提高企业配置和使用资源的效率。
会计信息系统已经成为ERP系统的一个子系统。
(六)XBRL
XBRL(eXtensib1e Business Reporting Language的简称,译为“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是一种基于可扩展标记语言(Extensib1e Markup Language)的开放性业务报告技术标准。
1.XBRL的作用与优势
XBRL的主要作用在于将财务和商业数据电子化,促进了财务和商业信息的显示、分析和传递。XBRL通过定义统一的数据格式标准,规定了企业报告信息的表达方法。
2.我国XBRL发展历程
我国的XBRL发展始于证券领域。2003年11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全国率先实施基于XBRL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标准;2005年1月,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了1.0版本的XBRL报送系统;2005年4月和2006年3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分别加入了XBRL国际组织;2008年11月,XBRL中国地区组织成立;2009年4月,财政部在《关于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将XBRL纳入会计信息化的标准;2010年10月19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财政部颁布了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技术规范系列国家标准和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
二、会计电算化的特征
(一)人机结合
在会计电算化方式下,会计人员填制电子会计凭证并审核后,执行“记账”功能,计算机将根据程序和指令在极短的时间内自动完成会计数据的分类、汇总、计算、传递及报告等工作。
(二)会计核算自动化、集中化
在会计电算化方式下,试算平衡、登记账簿等以往依靠人工完成的工作,都由计算机自动完成,大大减轻了会计人员的工作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计算机网络在会计电算化中的广泛应用,使得企业能将分散的数据统一汇总到会计软件中进行集中处理,既提高了数据汇总的速度,又增强了企业集中管控的能力。
(三)数据处理及时准确
利用计算机处理会计数据,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会计数据的分类、汇总、计算、传递和报告等工作,使会计处理流程更为简便,核算结果更为精确。
(四)内部控制多样化
在会计电算化方式下,与会计工作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也将发生明显的变化,内部控制由过去的纯粹人工控制发展成为人工与计算机相结合的控制形式。内部控制的内容更加丰富,范围更加广泛,要求更加严格,实施更加有效。
第二节 会计软件的配备方式及其功能模块
一、会计软件的配备方式
企业配备会计软件的方式主要有购买、定制开发、购买与开发相结合等方式。
其中,定制开发包括企业自行开发、委托外部单位开发、企业与外部单位联合开发三种具体开发方式。
(一)购买通用会计软件
通用会计软件是指软件公司为会计工作而专门设计开发,并以产品形式投入市场的应用软件。企业作为用户,付款购买即可获得软件的使用、维护、升级以及人员培训等服务。
采用这种方式的企业投入少,见效快,实现信息化的过程简单。
(二)自行开发
自行开发是指企业自行组织人员进行会计软件开发。
采用这种方式的企业能够在充分考虑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设计最有针对性和适用性的会计软件。
(三)委托外部单位开发
委托外部单位开发是指企业通过委托外部单位进行会计软件开发。
采用这种方式的企业开发的会计软件针对性较强,降低了用户的使用难度。
(四)企业与外部单位联合开发
企业与外部单位联合开发是指企业联合外部单位进行软件开发,由本单位财务部门和网络信息部门进行系统分析,外部单位负责系统设计和程序开发工作,开发完成后,对系统的重大修改由网络信息部门负责,日常维护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
采用这种方式的企业开发工作既考虑了企业的自身需求,又利用了外部单位的软件开发力量,开发的系统质量较高。
二、会计软件的功能模块
(一)会计软件各模块的功能描述
完整的会计软件的功能模块包括:账务处理模块、固定资产管理模块、工资管理模块、应收管理模块、应付管理模块、成本管理模块、报表管理模块、存货核算模块、财务分析模块、预算管理模块、项目管理模块、其他管理模块。
1.账务处理模块
账务处理模块是以凭证为数据处理起点,通过会计凭证输入和处理,完成记账、银行对账、结账、账簿查询及打印输出等工作。
2.固定资产管理模块
固定资产管理模块主要是以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明细账为基础,实现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折旧计提和分配、设备管理等功能,同时提供了固定资产按类别、使用情况、所属部门和价值结构等进行分析、统计和各种条件下的查询、打印功能,以及该模块与其他模块的数据接口管理。
3.工资管理模块
工资管理模块是进行工资核算和管理的模块,该模块以人力资源管理模块提供的员工及其工资的基本数据为依据,完成员工工资数据的收集、员工工资的核算、工资发放、工资费用的汇总和分摊、个人所得税计算和按照部门、项目、个人时间等条件进行工资分析、查询和打印输出,以及该模块与其他模块的数据接口管理。
4.应收、应付管理模块
应收、应付管理模块以发票、费用单据、其他应收单据、应付单据等原始单据为依据,记录销售、采购业务所形成的往来款项,处理应收、应付款项的收回、支付和转账,进行账龄分析和坏账估计及冲销,并对往来业务中的票据、合同进行管理,同时提供统计分析、打印和查询输出功能,以及与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账务处理等模块进行数据传递的功能。
5.成本管理模块
成本管理模块主要提供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预测功能,以满足会计核算的事前预测、事后核算分析的需要。此外,成本管理模块还具有与生产模块、供应链管理模块,以及账务处理、工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存货核算等模块进行数据传递的功能。
6.报表管理模块
报表管理模块与其他模块相连,可以根据会计核算的数据,生成各种内部报表、外部报表、汇总报表,并根据报表数据分析报表,以及生成各种分析图等。在网络环境下,很多报表管理模块同时提供了远程报表的汇总、数据传输、检索查询和分析处理等功能。
7.存货核算模块
存货核算模块以供应链模块产生的入库单、出库单、采购发票等核算单据为依据,核算存货的出入库和库存金额、余额,确认采购成本,分配采购费用,确认销售收入、成本和费用,并将核算完成的数据,按照需要分别传递到成本管理模块、应付管理模块和账务处理模块。
8.财务分析模块
财务分析模块从会计软件的数据库中提取数据,运用各种专门的分析方法,完成对企业财务活动的分析,实现对财务数据的进一步加工,生成各种分析和评价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各种信息,为决策提供正确依据。
9.预算管理模块
预算管理模块将需要进行预算管理的集团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部门、产品、费用要素等对象,根据实际需要分别定义为利润中心、成本中心、投资中心等不同类型的责任中心,然后确立各责任中心的预算方案,指定预算审批流程,明确预算编制内容,进行责任预算的编制、审核、审批,以便实现对各个责任中心的控制、分析和绩效考核。
10.项目管理模块
项目管理模块主要是对企业的项目进行核算、控制与管理。项目管理主要包括项目立项、计划、跟踪与控制、终止的业务处理以及项目自身的成本核算等功能。
11.其他管理模块
根据企业管理的实际需要,其他管理模块一般包括领导查询模块、决策支持模块等。领导查询模块可以按照领导的要求从各模块中提取有用的信息并加以处理,以最直观的表格和图形显示,使得管理人员通过该模块及时掌握企业信息;决策支持模块利用现代计算机、通讯技术和决策分析方法,通过建立数据库和决策模型,实现向企业决策者提供及时、可靠的财务和业务决策辅助信息。
上述各模块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有着各自的目标和任务,它们共同构成了会计软件,实现了会计软件的总目标。
(二)会计软件各模块的数据传递
会计软件是由各功能模块共同组成的有机整体,为实现相应功能,相关模块之间相互依赖,互通数据。
1.存货核算模块生成的存货入库、存货估价入账、存货出库、盘亏/毁损、存货销售收入、存货期初余额调整等业务的记账凭证,并传递到账务处理模块,以便用户审核登记存货账簿。
2.应付管理模块完成采购单据处理、供应商往来处理、票据新增、付款、退票处理等业务后,生成相应的记账凭证并传递到账务处理模块,以便用户审核登记赊购往来及其相关账簿。
3.应收管理模块完成销售单据处理、客户往来处理、票据处理及坏账处理等业务后,生成相应的记账凭证并传递到账务处理模块,以便用户审核登记赊销往来及其相关账簿。
4.固定资产管理模块生成固定资产增加、减少、盘盈、盘亏、固定资产变动、固定资产评估和折旧分配等业务的记账凭证,并传递到账务处理模块,以便用户审核登记相关的资产账簿。
5.工资管理模块进行工资核算,生成分配工资费用、应交个人所得税等业务的记账凭证,并传递到账务处理模块,以便用户审核登记应付职工薪酬及相关成本费用账簿;工资管理模块为成本管理模块提供人工费资料。
6.成本管理模块中,如果计入生产成本的间接费用和其他费用定义为来源于账务处理模块,则成本管理模块在账务处理模块记账后,从账务处理模块中直接取得间接费用和其他费用的数据;如果不使用工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存货核算模块,则成本管理模块还需要在账务处理模块记账后,自动从账务处理模块中取得材料费用、人工费用和折旧费用等数据;成本管理模块的成本核算完成后,要将结转制造费用、结转辅助生产成本、结转盘点损失和结转工序产品耗用等记账凭证数据传递到账务处理模块。
7.存货核算模块为成本管理模块提供材料出库核算的结果;存货核算模块将应计入外购入库成本的运费、装卸费等采购费用和应计入委托加工入库成本的加工费传递到应付管理模块。
8.固定资产管理模块为成本管理模块提供固定资产折旧费数据。
9.报表管理和财务分析模块可以从各模块取数编制相关财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
10.预算管理模块编制的预算经审核批准后,生成各种预算申请单,再传递给账务处理模块、应收管理模块、应付管理模块、固定资产管理模块、工资管理模块,进行责任控制。
11.项目管理模块中发生和项目业务相关的收款业务时,可以在应收发票、收款单或者退款单上输入相应的信息,并生成相应的业务凭证传递至账务处理模块;发生和项目相关采购活动时,其信息也可以在采购申请单、采购订单、应付模块的采购发票上记录;在固定资产管理模块引入项目数据可以更详细地归集固定资产建设和管理的数据;项目的领料和项目的退料活动等数据可以在存货核算模块进行处理,并生成相应凭证传递到账务处理模块。
此外,各功能模块都可以从账务处理模块获得相关的账簿信息;存货核算、工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项目管理等模块均可以从成本管理模块获得有关的成本数据。
第三节 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
一、 会计软件和服务
(一)会计软件
(1)会计软件应当保障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开展会计核算,不得有违背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的功能设计。
(2)会计软件的界面应当使用中文并且提供对中文处理的支持,可以同时提供外国或者少数民族文字界面对照和处理支持。
(3)会计软件应当提供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的会计科目分类和编码功能。
(4)会计软件应当提供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的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的显示和打印功能。
(5)会计软件应当提供不可逆的记账功能,确保对同类已记账凭证的连续编号,不得提供对已记账凭证的删除和插入功能,不得提供对已记账凭证日期、金额、科目和操作人的修改功能。
(6)鼓励软件供应商在会计软件中集成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功能,便于企业生成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XBRL财务报告。
(7)会计软件应当具有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数据接口,满足外部会计监督需要。
(8)会计软件应当具有会计资料归档功能,提供导出会计档案的接口,在会计档案存储格式、元数据采集、真实性与完整性保障方面,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的要求。
(9)会计软件应当记录生成用户操作日志,确保日志的安全、完整,提供按操作人员、操作时间和操作内容查询日志的功能,并能以简单易懂的形式输出。
(二)会计软件供应商服务
(1)以远程访问、云计算等方式提供会计软件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上保证客户会计资料的安全、完整。对于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客户会计资料泄露、损毁的,客户可以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2)客户以远程访问、云计算等方式使用会计软件生成的电子会计资料归客户所有。软件供应商应当提供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数据接口供客户导出电子会计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客户导出电子会计资料的请求。
(3)以远程访问、云计算等方式提供会计软件的供应商,应当做好本厂商不能维持服务情况下,保障企业电子会计资料安全以及企业会计工作持续进行的预案,并在相关服务合同中与客户就该预案做出约定。
(4)软件供应商应当努力提高会计软件相关服务质量,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解决用户使用中的故障问题。会计软件存在影响客户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进行会计核算问题的,软件供应商应当为客户免费提供更正程序。
(5)鼓励软件供应商采用呼叫中心、在线客服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实时技术支持。
(6)软件供应商应当就如何通过会计软件开展会计监督工作,提供专门教程和相关资料。
二、企业会计信息化
(一)企业会计信息化建设
(1)企业应当充分重视会计信息化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人才培养,不断推进会计信息化在本企业的应用。企业应当指定专门机构或者岗位负责会计信息化工作。未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的企业,由其委托的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
(2)企业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应当根据发展目标和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建设内容,避免投资浪费。
(3)企业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应当注重信息系统与经营环境的契合,通过信息化推动管理模式、组织架构、业务流程的优化与革新,建立健全适应信息化工作环境的制度体系。
(4)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应当注重整体规划,统一技术标准、编码规则和系统参数,实现各系统的有机整合,消除信息孤岛。
(5)企业配备的会计软件应当符合会计软件和服务规范的要求。
(6)企业配备会计软件,应当根据自身技术力量以及业务需求,考虑软件功能、安全性、稳定性、响应速度、可扩展性等要求,合理选择购买、定制开发、购买与开发相结合等方式。定制开发报考企业自行开发、委托外部单位开发、企业与外部单位联合开发。
(7)企业通过委托外部单位开发、购买等方式配备会计软件,应当在有关合同中约定操作培训、软件升级、故障解决等服务事项,以及软件供应商对企业信息安全的责任。
(8)企业应当促进会计信息系统与业务信息系统的一体化,通过业务的处理直接驱动会计记账,减少人工操作,提高业务数据与会计数据的一致性,实现企业内部信息资源共享。
(9)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本企业信息系统与银行、供应商、客户等外部单位信息系统的互联,实现外部交易信息的集中自动处理。
(10)企业进行会计信息系统前端系统的建设和改造,应当安排负责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专门机构或者岗位参与,充分考虑会计信息系统的数据需求。
(11)企业应当遵循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加强对会计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开发、运行、维护全过程的控制,将控制过程和控制规则融入会计信息系统,实现对违反控制规则情况的自动防范和监控,提高内部控制水平。
(12)对于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且具有明晰审核规则的会计凭证,可以将审核规则嵌入会计软件,由计算机自动审核。未经自动审核的会计凭证,应当先经人工审核再进行后续处理。
(13)处于会计核算信息化阶段的企业,应当结合自身情况,逐步实现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预算控制、成本管理等财务管理信息化。处于财务管理信息化阶段的企业,应当结合自身情况,逐步实现财务分析、全面预算管理、风险控制、绩效考核等决策支持信息化。
(14)外商投资企业使用的境外投资者指定的会计软件或者跨国企业集团统一部署的会计软件,应当符合会计软件和服务规范的要求。
(二)企业会计信息化会计资料管理
(1)分公司、子公司数量多、分布广的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应当探索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会计工作的集中,逐步建立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实行会计工作集中的企业以及企业分支机构,应当为外部会计监督机构及时查询和调阅异地储存的会计资料提供必要条件。
(2)企业会计信息系统数据服务器的部署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数据服务器部署在境外的,应当在境外保存会计资料备份,备份频率不得低于每月一次。境外备份的会计资料应当能够在境外服务器不能正常工作时,独立满足企业开展会计工作的需要以及外部会计监督的需要。
(3)企业会计资料中对经济业务事项的描述应当使用中文,可以同时使用外国或者少数民族文字对照。
(4)企业应当建立电子会计资料备份管理制度,确保会计资料的安全、完整和会计信息系统的持续、稳定运行。
(5)企业不得在非涉密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涉及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经济信息安全的电子会计资料;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将其携带、寄运或者传输至境外。
(6)企业内部生成的会计凭证、账簿和辅助性会计资料,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不输出纸面资料:①所记载的事项属于本企业重复发生的日常业务;②由企业信息系统自动生成;③可及时在企业信息系统中以人类可读形式查询和输出;④企业信息系统具有防止相关数据被篡改的有效机制;⑤企业对相关数据建立了电子备份制度,能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⑥企业对电子和纸面会计资料建立了完善的索引体系。
(7)企业获得的需要外部单位或者个人证明的原始凭证和其他会计资料,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不输出纸面资料:①会计资料附有外部单位或者个人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可靠的电子签名;②电子签名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第三方认证;③所记载的事项属于本企业重复发生的日常业务;④可及时在企业信息系统中以人类可读形式查询和输出;⑤企业对相关数据建立了电子备份制度,能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⑥企业对电子和纸面会计资料建立了完善的索引体系。
(8)企业会计资料的归档管理,遵循国家有关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
(9)实施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的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向财政部报送XBRL财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