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乌恰县招聘警察|2016年新疆乌恰县招聘演职人员公告

副标题:2016年新疆乌恰县招聘演职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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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文化艺术事业全面发展,结合我县文化艺术人才短缺的实际,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乌恰县歌舞团招聘演职人员20名。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演职人员A岗(10名)

  舞蹈类:10名(男5名,女5名)。

  (二)演职人员B岗(10名)

  1、舞蹈类:4名(男2名,女2名)。

  2、声乐类:2名。

  3、器乐类:4名。

  二、招聘对象

  (一)演职人员A岗

  全国普通中等及以上艺术类院校毕业生。

  (二)演职人员B岗

  乌恰县歌舞团在职公益性岗位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演职人员A岗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政治立场坚定。

  2、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勤奋敬业,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3、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4、中专及以上学历。

  5、符合招聘所需专业(舞蹈、舞蹈编导、舞蹈表演、音乐表演)。

  6、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男性身高须在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须在160cm及以上。

  7、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以及法律规定不能从事文艺工作的其他情形。

  3、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被公安机关列为帮教对象的。

  4、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动。

  5、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

  6、乌恰县歌舞团在职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演职人员B岗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政治立场坚定。

  2、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勤奋敬业,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须为乌恰县歌舞团在职公益性岗位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政审、笔试、面试、体检、实习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地点: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托禾托努尔·塔来提

  联系电话:0908-4621951、 13779616165

  2、报名时间:2016年9月1日至9月10日。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单位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板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政审表、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参加报名。

  4、考生只得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多报。

  5、考生可到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报名表、政审表。

  6、报名和考试费:95元,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二)政审

  政审与报名同时进行。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答题语种:汉语、柯语、维语。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公示:公示期3天。

  (四)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笔试成绩不为“零”分者。

  2、面试内容:考生报考岗位专业技能,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淘汰)。

  (1)舞蹈类:①基本功测试(柔韧、旋转、弹跳、技巧展示);②艺术素质:模仿、即兴表演;③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片断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即CD);④声乐、戏曲、小品等临场表演。

  (2)声乐类:①基本功测试;②视唱练耳(含乐理知识);③歌曲演唱(准备不同风格的歌曲四首、伴奏带自备);④舞蹈、戏曲、小品等临场表演。

  (3)器乐类:①基本功测试;②练习曲;③独奏。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公示: 公示期3天。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80%。

  (六)体检

  1、体检入围人员确定: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人员不足的按实际人员确定。

  2、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由乌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不满足递补条件的,按实际人员确定。

  3、体检合格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7天。

  (七)实习考察

  体检合格、公示期无异议人员,由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统一安排实习,实习期为6个月,A岗人员实习期间按每人每月1800元标准发放生活费,B岗人员实习期间维持原公益性岗位待遇不变。实习期满,由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统一进行考核。

  (八)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享受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原则执行,凡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严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视情节严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相关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乌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08-4621951 (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908-4621219 (乌恰县监察局)  

2016年招聘演职报名、政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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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疆乌恰县招聘演职人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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