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3年1月自学考试提醒公布考试已于1月7-8日举行

时间:2023-01-10 22:28: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自考# 导语】©文档大全网自学考试频道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江苏2023年1月自学考试提醒已公布,自学考试已于1月7日-8日举行。具体如下:


image.png

  江苏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月7-8日举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

  1.考生应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健康防护,应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江苏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应试须知》做好考前准备。

  2.目前有部分考生尚未打印准考证,请及时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提前熟悉考点位置,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考试当天建议考生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接受身体健康检测、身份核验、违规物品检查等,以免影响考试。

  3.考生进入考点须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检查,主动出示①本人准考证②有效居民身份证件③《健康书》。若本人身份证遗失,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或“考点辖区公安机关开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注意。

  4.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交卷时间不得早于本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

  5.考生须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书”,并在规定栏内签字。考生须按要求填写课程笔迹信息,否则当科考试成绩无效。

  6.考生要诚信考试,考试期间,有违规、作弊等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7.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可按《关于受理江苏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退费申请的通告》的要求申请退费。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原文标题:江苏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考前提醒

  文章来源:https://www.jseea.cn/webfile/index/index_zkxx/2023-01-06/7016958414290948096.html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Ui8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