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促进高等学校入学机会公平,进一步提升农村学生入学比例,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的要求,认真落实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任务,本着程序公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我校2017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人数为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理科和综合改革类的农村学生。报考我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及以下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名办法
请考生自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统一报名。
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通过系统生成打印,并由本人、中学负责人分别亲笔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中学审核盖章);
2.高中阶段各类课程修习情况及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获奖情况、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及其他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
3.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图片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中学盖章。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四、选拔录取规则
1.完成报名的考生须通过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于2017年5月底通过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予以公示,同时报送至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公示。
2.我校将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确定各省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