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一)合理划分片区。东胜区教育体育局根据适龄幼儿人数、幼儿园分布、幼儿园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入园的原则,从实际出发,为每所公办幼儿园划定片区范围。
(二)坚持“大稳定、小调整”。东胜区在保持片区、学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依据幼儿园招生计划、幼儿园布局和生源分布等情况,适度调整片区、学区划分。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楼盘不划分片区。
二、东胜区户籍幼儿入园
(一)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心健康(无慢性传染病)、能够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经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就读。
(二)落户截止2023年5月31日。
三、学位设置
(一)公办幼儿园设置2个学位
根据适龄幼儿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屋产权信息,划分为2个学位,依次安排入园。
第1学位:适龄幼儿的监护人在幼儿园片区内有规划用途为“住宅”或“公寓”的已入住自购房(住宅优于公寓),并提供有效的《不动产权证书》作为登记凭证;未更换《不动产权证书》的可以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2学位:适龄幼儿监护人在幼儿园片区内有规划用途不是“住宅”或“公寓”的房产、产权不明晰的房产、手续不全的房产、法拍房未过户的房产、未交工的房产或在幼儿园片区内租房。租房居住,需要提前到辖区派出所或社区进行备案,并在入园登记时提供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二)公办幼儿园学位1说明
1.适龄幼儿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个户口簿,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自购房,按学位1登记。
2.《不动产权证书》的权属人是幼儿本人,且为幼儿单独所有,按学位1登记。
3.《不动产权证书》属于共有产权的,共有人是夫妻关系的,按学位1登记。
4.通过房票购买房屋未办理产权证的,使用《房屋兑换协议》登记入园;经济适用房未办理产权证的,使用《经济适用房审批表》登记入园,以上两项有与产权信息一致的水表、电表等信息,按学位1登记。
5.因拆迁,政府(企业)未安置(未补偿)的,使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安置证明》等手续按原址登记入园,且有东胜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按学位1登记。
6.自建房没有办理产权证的,使用最初审批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登记入园,有与产权信息一致的水表、电表等信息,按学位1登记。
7.全款购房,非个人原因无法办理产权手续的,使用《房屋认购书》登记,提供全款购房票据和与产权信息一致的水表、电表等信息,按学位1登记。
8.贷款购房,无法出具产权证的,到不动产中心打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或在蒙速办APP不动产专栏中查询下载《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按学位1登记。
四、新生入园报名流程
(一)公办幼儿园入园信息登记
6月8日8:00至6月14日17:00,家长通过登录内蒙古政务服务网(鄂尔多斯)“蒙速办一次办”——“新生入学‘一件事’”——“东胜区,前往办理”——“立即注册”——“录入幼儿基础信息”——“提交信息”——“输入账号密码,去登记”——“填写书”——“进行信息采集”完成登记或前往办理或登录“蒙速办”APP(鄂尔多斯)——“新生入学‘一件事’”——“幼儿园入学登记”——“东胜区”——“去登记”——“添加学生”——“录入幼儿基础信息”——“立即提交”——“输入账号密码,去登记”进行信息采集——完成登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二)确认交表
6月13日至6月15日,家长将签字确认后的《鄂尔多斯市2023年新生入园信息登记表》交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东胜区祥和小学北175米)。
五、优抚对象
(一)驻东胜区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园,按《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暂行)》等教育优抚政策执行。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和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提供单位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给予适当照顾。
(二)为东胜区经济社会、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人员子女和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子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给予适当照顾。
(三)支持人口调整政策,有效减轻家长负担,对二孩、三孩入园进行适当照顾。凡因幼儿园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分配同一所幼儿园情况时,兄(姐)非择校入园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幼儿园就读。
(四)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运营政策清单的通知》《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急需紧缺高层次医疗人才子女和文件中提到的一线防疫人员子女入园,提供相关材料,给予适当照顾。
(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困难残疾人家庭提供有效期内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残疾人特困证》,其子女入园,给予适当照顾。
符合以上条件的优抚对象,需按要求把个人申请和佐证材料同时交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六、信息核验
(一)户籍材料
适龄幼儿与监护人(父母)、房屋产权人的户籍信息由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核验。
(二)住房材料
1.自购房
(1)《不动产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信息由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验。
(2)《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经济适用房审批表》信息由东胜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核验。
(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和《房屋兑换协议》信息由东胜区征拆局核验。
(4)自建房审批手续由审批机构出具证明并进行核验。
(5)《房屋认购协议》信息由房屋批准售卖单位出具证明并进行核验。
(6)“其他证明材料”由相关单位负责认定并核验。
2.租房
《居住证》信息由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核验;《居住证明》信息由街道办事处核验。
3.其他材料
《结婚证》信息由东胜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核验。
《医学出生证明》信息由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核验。
特别说明:凡在东胜区教育体育局、东胜区公安分局、东胜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东胜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东胜区征拆局等部门复核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入园信息或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不予分配,同时,对提供虚假信息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追究其责任。
(三)核验信息
东胜区教育体育局于6月19日下载幼儿入园数据,并将数据分发给相关单位进行核验。7月7日各单位将核验结果交回东胜区教育体育局。
(四)提供佐证资料
在7月7日至7月31日期间,东胜区教育体育局会同东胜区公安分局、东胜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东胜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东胜区征拆局等部门对家长所填写的信息和佐证材料有问题的进行复核,复核仍然有问题的按学位2分配。
(五)公布名单
8月26日,家长登录报名系统,输入身份证号查询分配结果或到各公办幼儿园门口查看,家长如有疑问请于公布之日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咨询。8月27日,家长到分配幼儿园报名,报名时间为一天,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入园资格。
七、网上登记填写说明
(一)全市各旗区采用统一报名系统,每名幼儿只能注册一次,请家长慎重选择报名旗区等报名信息。
(二)家庭住址按照各类产权证件的坐落地址填写。属于老旧地址的,需在“新旧地址对照查询系统”中进行比对,按照新地址进行填写,实际地址与产权证件上的坐落地址不一致的,需经东胜区公安分局、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区教育体育局共同核实后进行修正。
(三)上传佐证材料:录入信息完成后需要扫码上传佐证材料,户籍项上传:幼儿所在户口簿上的户头页、户主页、幼儿页及监护人(父母)户口页;产权项上传:产权证号页、产权人页、附记页、平面图页;辅助项上传:购房款、2022年9月之后的水、电、暖票据或有表号的缴费截图等佐证材料;特殊项上传:《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每项材料不超过五页。
八、补登记说明
1.时间:7月17日至7月18日。
2.地点: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东胜区祥和小学北175米)。
3.范围: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园登记的东胜区户籍适龄幼儿(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或晚于规定时间迁户的东胜区户籍适龄幼儿。
4.补登记幼儿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分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就读。
九、非东胜区户籍幼儿入园
非东胜区户籍适龄幼儿(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无需网上登记,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入园:
1.可选择居住地附近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2023年注册民办幼儿园名单见附件2)。
2.可选择居住地附近的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
3.可关注居住地附近公办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待其发布《空余学位补充入园方案》后报名登记(有空余学位时发布)。
十、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东胜区教育体育局
附件:
附件1:东胜区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网上登记操作流程
附件2:东胜区2023年注册民办幼儿园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