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学登记对象
小学阶段转学登记对象:具有保税区空港区域常住户籍(含蓝印户籍)并且在区内居住的三、五、六年级学生,需具有正常学籍(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可以查验的学生学籍)。
二、登记审核方式及佐证材料发送时间
空港区域:申请转入三、五、六年级的学生
2023年1月1日-2023年1月7日将佐证材料照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aowc@tjkgsy.com
咨询电话:022-59096708(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三、审核材料
(一)保税区常住户籍学生应提交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照片):
1.学生户口本首页、法定监护人页和学生本人页;集体户户籍学生需提供集体户户籍首页复印件并加盖集体户单位公章、法定监护人页和学生本人页。
2.区内自有住房房本。房屋产权所有人必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本时,需要提供本人与学生关系的相关有效证明)。如有本区户口没有自有住房,需提供在区内商品住宅租赁居住的备案登记证明。
3.上述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捺指印。
(二)五四学制(即小学五年初中四年)学校就读的转入六年级的学生须提供学籍所在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原件照片)。
(三)《天津港保税区转学申请表》规范字体手写签字(附件)(原件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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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1.上述要件要求材料真实、原件拍照,每张照片清晰、命名准确,作为邮件附件发送至指定登记点邮箱,邮件题目须命名为:“(小学)转学佐证材料:学生姓名+学生身份证号码+就读年级+联系电话”。
2.因家长原因导致的信息错填、邮件未按要求发送或未发送成功等情况不予办理转学,因疫情防控要求学校现场不接待转学家长咨询,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3.保税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联合新区公安、房管等部门对学生所报佐证材料进行审查,如发现虚假证件信息或学生不是正常在籍生,不予转学,学生须返回学籍所在校就读,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4.特别提示:对于申请转学的学生,登记地点不一定为接收学校,我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区内教育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此通知最终解释权归天津港保税区文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