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选调生考试申论热点素材积累 篇一
20xx年x月xx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意见明确,到20xx年,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中国将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加强塑料污染治理。
选调生角度解读:
[提出观点]
塑料是重要的基础材料,在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中应用广泛。不规范生产、使用、处置塑料会造成资源能源浪费,带来生态环境污染,甚至会影响群众健康安全。
[综合分析]
中国是全球塑料生产和消费第一大国,每年生产塑料原材料一亿多吨,塑料消费制品则有6000多万吨。但塑料消费过后的弃置环节,尤其是塑料的回收再利用方面并不理想。之前,中国塑料再回收主要依靠拾荒人群,回收效率非常低下,绝大部分的塑料垃圾随着其他城市垃圾一起进行填埋或者焚烧。虽然焚烧是一种垃圾无害化的处理方式,但是因此也会带来温室气体排放问题。还有一些家庭作坊式回收中不规范的清洗破碎工序,给地下水带来了污染。
塑料循环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难点。首先,再生塑料的成本高企使得回收企业难以盈利。由于2018年禁止进口国外废弃塑料政策使得回收再生塑料行业转向国内回收,加上人力价格的上涨,导致再生塑料价格居高不下。而原油价格的持续走低和化工行业产能的不断增加,又令原生塑料的价格越来越低。再生塑料和原生塑料的价格倒置,导致再生塑料产业失去利润空间。所以,如何构建一个新的价值链是塑料循环的关键问题。
其次,上游的产品制造环节给塑料回收带来很大困难。很多产品为满足功能性需求,由多种材料复合而成,使得回收分离的工作很困难。比如食品保鲜包装、服装的化纤材料、种类迥异的塑料瓶,这些塑料制品的复杂性使得回收环节变得异常困难。很多产品从设计环节就没有考虑到后端回收利用的问题。
[参考对策]
一是禁止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超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分步骤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分步骤、分领域禁止或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制品、快递塑料包装等。
二是研发推广绿色环保的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探索培育有利于规范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塑料污染的新业态新模式。
三是加强塑料废弃物分类回收清运,规范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
四是要完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支撑保障体系。将塑料污染防治纳入相关法律要求,强化科技支撑,加大塑料污染环境风险评价、替代产品技术研发等攻关力度。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政策措施。推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2.2023年选调生考试申论热点素材积累 篇二
劳动力、人才只有像水一样流动起来,才能使社会充满生机活力。20xx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围绕创造流动机会、畅通流动渠道、扩展发展空间、兜牢社会底线等方面作出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为促进劳动力和人才流动注入强劲动力。
选调生角度解读:
[提出观点]
推动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格局,是要让每一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梦想成真的舞台。
[综合分析]
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支撑,是社会和谐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持续深化经济、政治、社会体制改革,推进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户籍等制度深层次变革,为人的自由流动架设起一座座“立交桥”,实现了社会性流动从计划到市场、从单一到多元的历史性转变。比如,高考制度恢复,打开了劳动者通过奋斗实现个人价值和职业发展的关键窗口;再比如,城镇化推开、就业市场打开和社会管理松绑,农民开始大量进入城市追逐梦想。而合理有序的流动,也让亿万人民梦想成真的舞台更加宽广,奋斗成功的渠道更加通畅。
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环境是良好体制机制。构建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的政策体系框架,既聚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充分、更高质量流动机会,又注重解决当前社会性流动机会、渠道、空间等方面的问题,无论对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还是增强个人通过努力奋斗改变命运的动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对策]
促进人才流动,既要注重“改革发力”破除障碍,也要注重“服务助力”留住人才。要出台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举措,比如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再比如,推进常住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探索推进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等,都是要通过改革和服务的双重牵引,让人才既“流得动”又“留得下”,激发社会性流动的活力。
实现人才全面发展,不仅要搭建好横向流动的“桥梁”,还要竖立起纵向发展的“阶梯”。如着眼于推动人才职业生涯发展,为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营造良好环境。比如,聚焦技术技能人才和基层一线人员发展,拓展基层人员发展空间、加大对基层一线奖励激励力度、拓宽技术技能人才上升通道等举措,这对于解决基层人才用不好、晋升难等“老大难”问题,对于打通技术技能人才上升通道的“天花板”,多方面促进贫困人口、失业人员、困难群体等实现社会上升等,都具有积极意义。
3.2023年选调生考试申论热点素材积累 篇三
近年来,我国在儿童权益保障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儿童因被忽视而最终导致惨剧发生的报道也屡屡见诸媒体。这折射出我国儿童监护制度存在的漏洞。如何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尽量减少悲剧的发生,值得我们深思。
选调生角度解读:
[提出观点]
家庭是儿童成长的摇篮,但儿童的健康成长不能单纯依靠家庭,需要构建系统完善的国家监护制度,从根源保障儿童权益。
[综合分析]
儿童,不仅仅是父母的子女、家庭的成员,更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
目前我国的监护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现行儿童权利保护和监护制度方面法律不够健全,法律规定用语不明晰,责任主体、执法部门不明确,部分法律规定之间协调性差,许多规定形式大于实质,可操作性不强。例如,未成年人监护权撤销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较少运用。其次,对家庭监护缺乏有效的预防干预和替代安置措施。例如,在需要国家介入和干预儿童监护时,我国没有专门行政机构去处理儿童后续安置和临时监护等问题。最后,监督监护人制度不完善,对于监护人的监督缺乏必要的辅助条款保障其实施。
保障儿童权利,不单是家庭的责任,也离不开国家的帮助和社会的关怀。有关层面应尽快完善儿童监护制度,不要让更多的儿童悲剧再次重演,愿每一个孩子都能茁壮成长、成人成材。
[对策措施]
第一,完善立法。一方面应梳理和整合现有法律法规,清理违反上位法律的和重复表达的冗法,修改适用性较差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应加快制定和实施包含家庭、社会、国家监护制度及相关操作细节在内的专门性儿童福利法律法规。
第二,完善国家监护制度。一方面应赋予相关机构(如民政部门)专门职权以处理儿童监护方面事务,其职能可参照一些国家的儿童或少年福利局,行使包括家庭监护干预、临时监护、监护权转移、监护监督、监护补贴等方面事务;另一方面应加强国家公权力对家庭监护不利的干预和对儿童权利受侵害的救济,职能部门或居(村)委会可以根据儿童家庭监护失当的程度、情节和主客观因素来评估其对儿童权利侵害的程度,并根据具体事实积极介入,扮演好协调者、监管者的角色,必要时根据法律规定行使临时监护权,确保儿童权利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保障。
第三,健全儿童监护配套措施。通过立法支持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或其他民间组织、社会团体探索社会监护手段,作为家庭监护和国家监护的重要补充,积极参与儿童权利保障事业;参照其他国家的强制报告制度,推动建立中国版的“儿童权益报告制度”,赋予日常与儿童密切联系的特定人员(如教师、学校工作人员、医护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其他照顾和抚养儿童人员等)在发现儿童受到忽视和其他家庭监护失当的情况时,有义务立即向有权部门报告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