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2021黑龙江招生计划_2021年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博士后引进公告

副标题:2021年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博士后引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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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博士后引进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月1日-9月28日。®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1】6号),哈尔滨工业大学依托“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面向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招聘“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博士后人才。

  一、“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内容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博士(包括中国籍和外籍)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博士后设站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博士后设站单位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

  二、招聘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根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相关要求实施招聘,申请人依托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申报,经国家评审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人员,由哈尔滨工业大学聘用为“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博士后研究人员。哈尔滨工业大学作为引进单位,按照“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要求,足额配套资助经费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哈工大人[2020]324号)有关规定,“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博士后经学院审核同意,按助理教授聘用。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二)申请人须为近3年内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博士或中国籍留学博士。

  (三)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世界排名前100名(以当年度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RankingofWorld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HigherEducationWorldUniversityRanking、QS世界大学排名QSWorldUniversity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WorldReport为参考)。

  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根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合作框架,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博士,如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可申请本项目,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联系方式: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驻北京办事处,何宏博士,010-65907866,hehong@helmholtz.cn)。

  (四)申请人自主联系我校博士后流动站,并获得博士后流动站正式推荐。

  (五)申请人能够保证在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六)申请人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七)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八)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

  (九)入选者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时须将人事档案、人事关系转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十)申请人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十一)符合上述(一)-(十)款条件,在每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前,新近进站且未满6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亦可申请本项目。

  四、申请程序

  申请程序为个人申请,学校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评审并公布入选结果。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自2月1日-9月28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引进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校审核推荐

  学校汇总、审核申请人申请材料,分2个批次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提交。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申请材料第1批次受理截止日期:4月13日。逾期提交的申请材料我校于第2批次受理。

  2.申请材料第2批次受理截止日期:9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有关要求

  (一)“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不受理涉密申请材料,申请人须保证申请材料没有涉密内容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获资助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来校办理进站手续,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获资助人员,办理进站时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学校将依照相关要求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取消其获选资格,不得办理进站手续。

  (四)如获资助人员放弃资助或退站,资助经费(或剩余经费)退回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拨款账户。

  六、遴选方式

  (一)直接资助

  对博士毕业学校为世界排名前30名高校(申报系统中已列出)的申请人,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先到先得、直接资助”的遴选方式。本年度全国直接资助名额150人(其中留学回国博士100人、外籍博士50人),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二)遴选资助

  对未获得直接资助以及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申请人,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分两批次组织专家评审。获选结果拟于5月、10月公布。全国遴选资助名额不少于150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堃

  电话:86-451-86418561

  哈尔滨工业大学人事处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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