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庐江县2017\/018九年级第一次学期期中数学考试]安徽合肥庐江县2017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时间:2024-01-17 10:18: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庐江县2017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促进城区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省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领导小组《安徽省完善农民工子女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皖教改〔2012〕1号)、市教育局《关于全市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17〕103 号)、县政府《关于来庐兴办企业人员子女入学问题的通知》(庐政办〔2007〕120号)和《庐江县引进的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子女接受基础教育保障办法》(庐教〔2015〕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城区学校实际,现就2017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统筹实施2017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县教育局成立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小组和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招生工作实施小组:由教育局基教科等科室、庐城镇中心学校、城区招生的初中和小学等负责人组成,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政策落实工作。具体工作由基教科牵头负责。

  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由教育局监察室、人事科、办公室等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监督和检查招生政策的落实情况,核查群众投诉和举报,处理招生过程的违规违纪行为。具体工作由监察室牵头负责。

  二、招生原则

  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原则:免试、就近、划片。

  招生录取坚持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相一致的原则进行。

  来庐兴办企业的管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执行庐政办〔2007〕120号文件精神。

  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庐江县引进的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子女接受基础教育保障办法》(庐教〔2015〕37号)执行。

  外籍、港澳台胞和侨居人员子女入学,由市外侨办或市台办验证并出具证明,报市教育局审核。对符合在我县上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继续执行合肥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保障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通知》精神,按照符合基本条件,坚持免试免费的原则,依据暂住证或居住证,由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就近入学。若学位已满,由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相对较近学校就读。

  城区拆迁户子女原则上在安置房所属学区入学,如果城区有其他房产,可在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与城区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户口不在我县,本人户籍随另一方在城区并实际居住;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本人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并实际居住;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均为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人员的,本人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城区并实际居住;

  4.在我县的现役军人子女,在本城区实际居住;

  5.烈士子女。

  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除庐江四中经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全县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外,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生。庐江四中特长生招生办法另文通知。

  三、招生计划

  小学:城关小学8个班,城东小学8个班,城南小学10个班,城西小学5个班,城北小学(惠民教学点6个班),城北小学幸福校区6个班,岗湾小学6个班,三里小学6个班,庐江六中小学部6个班,晨光小学7个班,共66个班(3036人)。

  初中:庐江中学实验初中16个班、庐江三中12个班、庐江四中16个班(含1个特长班)、庐江六中6个班、庐江五中10个班,共60个班。

  小学班额不得超过46人,初中班额不得超过50人(3000人)。

  四、报名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办理入学报名时,须依据以下不同类型须提供材料,并填写书,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将自觉服从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予以调剂到学位富余学校就读。书由报名学校和相关科室保存待查(详见附件5)。

  小学需另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通知单。

  1.城区户籍(或房产)人员子女: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产证。城区拆迁户子女:户口簿、拆迁协议、拆迁安置房位置证明。

  2.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①务工人员:城区无房产证明、户口簿、合法的务工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备案、养老保险发票)暂住证明(或租房协议)以及书等相关材料。②经商人员:城区无房产证明、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暂住证明以及书等相关材料。

  本县学籍非城区学校毕业生需提供小学完成证书和异地录取审批表,外县学籍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小学完成证书和学籍表。

  3.县外来庐兴办企业管理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来庐兴办企业人员子女入学审批表》(县招商局,县教育局,县政府分管招商、分管教育副县长审批意见),企业营业执照、合法的务工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备案、养老保险发票),庐城城区无房产证明、暂住证和学籍档案材料等。小学另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通知单(当地卫生院出具)。

  4.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子女:提供《庐江县引进人才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就读申请表》,户口簿。

  5.外籍、港澳台胞和侨居人员子女:提供由市教育局审核后的市外侨办或市台办出具的证明,户口簿。

  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 7月 31日,原则上不接收超过时限的材料。

  五、学区划分

  (一)小学

  1.城关小学:由庐巢路和周瑜大道交接处(塔山菜市场)沿周瑜大道(军二路)向南至环碧公园东大门,经公园至县幼儿园以西,沿县幼儿园大门向西至牌楼路以北,沿牌楼路向南至城中中路以西,由城中中路向西至文明中路以北,沿文明路向南至潜川路以西,沿潜川路向西至西门河以北,沿西门河向北至城中路以东,由城中路向西至越城路、再由越城路向北至文昌路、由文昌路向西至黄山路以北,由黄山路向北至周瑜大道以东,由周瑜大道向东沿军二路至塔山菜市场以南区域。(小区有:育才花园、景色家园、中心城37-45幢、隆泰广场、绣溪新村、老县府、皖中大市场)。

  2.城关小学惠民校区: 庐巢路以北,老庐白路以东,环城北路以南的地区。塔山三里村民组及朱墩村临近惠民小学的部分村民组。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到惠民教学点就读。其余儿童到城北二小就读。(小区有:惠民小区,竹桂园,鲍井新村,鲍井花园,翰林苑,幸福家园,天晨家园,瑞福居,书香门第,塔山新天地,磙北,北岗安置房,东方家园等)。

  3.岗湾小学:从南门河与西门河交界点,沿西门河向北至城中路以西,由城中路向西至越城路以南,由越城路向北至文昌路以西、由文昌路向西至三里河以南,三里河向南至南门河以东,沿南门向东至黄山路以北,沿黄山路向南至沙溪以东,沿沙溪路向东至兴丰路,沿兴丰路向北至南门河以东区域。磙桥安置点。(小区有:中心城、康居苑、阳光花园、文昌花园、绣溪豪庭、盛世豪庭、康乔嘉园、磙桥安置房、喜磄安置房)。

  4.城东小学;自南门河沿牌楼路向北至县幼儿园经环碧公园东大门沿周瑜大道向北至庐巢路以东,沿庐巢路向东至内环路以南,沿内环路向南至南门河以西区域(滨河家园小区亦可上晨光小学)地区。高建社区。(小区有:海纳国际、东方华庭、世纪花都、朝阳花园、高建小区、滨河家园、东方都市、银河湾小区、时代家园、绿水雅阁、南河家园等)。

  5.城南小学:沿牌楼中路向北至城中路以东,从城中中路向西至文明路以南,沿文明路向南至潜川路以西,沿潜川路向西至西门河以南。自南门河沿兴丰路向南至沙溪路以东,沿沙溪路向西至黄山南路以西,沿黄山南路向南以东的区域。附城社区、城南村、老福泉村按照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小区有:文元学府、众发世纪城、达观天下、缤纷南郡、秀水亭花园、白岗安置房、马园安置房、秀水邻里)。

  6.城西小学:越城北路以西、沿周瑜大道向西至黄山路以北,沿黄山路向南至文昌路以西,沿文昌路向西至移湖路以北,沿移湖路至周瑜大道以东,沿周瑜大道向西至汤池路以北。由汤池路向北至内环路以东,由内环路向东至越城北路以南。黄山北路以东,庐白路以西。原塔山村(不含塔山三里村民组)。(小区有:光能花园、越城花园、福安小区、御龙湾、凤凰城、 磙塘新村、磙塘村、绿都花园、景绣花园、中兴世家、旭东大厦、融和家园、方店村部分地区、塔山村部分地区)。

  7.城北小学:老庐白路以西,周瑜大道以北,越城路以东内环路以南地区。因今年本部无教室,凡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到惠民教学点就读。(小区有:大厦新村,北苑小区,府东新村,唐小圩,翠绿园,文明新村,工行巷,文明北路,二中教师公寓等)。

  8. 城北小学幸福校区:內环路以北,合铜路以东,新军二路以南,黄山北路以西的地区。申山村 ,迎松村(老三槐小学服务区)。(小区有:幸福大街,春天华庭,怡和园,望湖城,臻园雅筑等)。

  9.晨光小学:内环路以东。马店村。(晨光家园、湖山壹品、东郡名城、万家四季城、世纪华府、东方水岸、爱庐公园、新庐国际、碧桂园、恒大悦龙台、马店村)。

  10.三里小学:由内环路沿汤池路至周瑜大道以西,沿周瑜大道向东至移湖路以南,沿移湖路向南至文昌路以西,文昌路向东至三里河以南,沿三里河向南至南门河以西,南门河向西至合铜路以北,沿合铜路向北至内环路,沿内环路向东至汤池路交叉口整个环形地区。原三里居委会,八里村临近三里小学部分村民组。(小区有:祥和家园、沁春园、和顺新天地、安德利广场、金港湾、逸景园、幸福世家(南区)盛世莲花、苹果家园、曙光新村、玉兰庭、天润公馆、鸿悦公馆、晨光广场、众发名城、福地名都、世纪锦都、三里安置房、五里路沿街安置房、春天家园、清华园等) 。

  11.庐江六中:沿合铜路向南至南门河以西,沿南门河向东至黄山路以南,沿黄山路向南至泥河路以西,沿泥河路向西至合铜路以北区域。(小区有:城西新村,县河以南,移湖社区、合铜路以西、八里村靠近六中部分村民组)。

  (二)初中

  1.庐江中学实验初中:自福瑞临宾馆沿黄山路向南至文昌路以东,沿文昌路向东至越城路以北,沿越城路向南至城中路以东,沿城中中路向东至文明路以北,自老电*沿文明路向北至军二路金穗大厦以西,自润翔购物广场沿军二路向东至工行巷以北,由工行巷向北至塔山路段以西,沿塔山路向东至老庐白路段以北,沿老庐白路向北至外环路以西封闭区域的小学毕业生。

  2.庐江三中:①由潜川中路与牌楼路交接处沿牌楼路至四牌楼平安医院以东,自新华书店沿城中中路向西至农行分理处以北,由农行分理处沿文明中路至安得利鞋都以东,由军二路向东至工行巷段以南,沿工行巷至塔山路向东至老庐白路以东区域的小学毕业生;②晨光片小学毕业生;③原冶父山镇中学区小学毕业生。

  3.庐江四中:沿潜川路向西至牌楼路交接处以南,潜川中路与牌楼路交接处沿牌楼路至四牌楼工行储蓄所以西,沿城中中路向西至越城路以南,沿越城路向北至文昌以西,沿文昌西路至移湖路交汇点沿移湖南路至合铜路段以南区域的小学毕业生;原附城村、原磙桥村、蔬菜大队临近四中村民组的小学毕业生。原马厂初中学区学生。

  4.庐江五中:老庐北路向南至外环路以西,沿外环路向西至黄山路以北,沿黄山路向南至文昌路段以西,沿文昌路向西至合铜路段以北区域的小学毕业生。

  5.庐江六中:六中小学部毕业生;城西开发区小学毕业生;文昌路与移湖路交汇点处沿文昌路向西至合铜路段以南,文昌西路与移湖路交汇点沿移湖路至合铜路段以北区域的小学毕业生。原迎松初中学区学生。

  六、招生程序

  (一)报名

  小学报名: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不分性别、民族,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办理入学报名登记手续,同时采集学生户口学籍相关信息。①城区户籍(或房产)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根据划定的学区范围,在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报名登记,报名时间为7月1-2日,7月28日(补报名)。②城区拆迁户、来庐兴办企业管理人员、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子女由监护人根据提供的证件,分别到拆迁安置地学区、居住地学区学校报名登记。报名时间为7月1-2日,7月28日(补报名)。③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由监护人根据提供的证件,到居住地学区学校报名登记,报名时间为7月13-14日,7月27-28日(补报名)。

  初中报名:①城区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在6月22-23日内组织学生集中报名并收取登记相关证件。②回原籍参加城区初中录取报名时间为7月13-14日,7月27-28日(补报名)由监护人携带相关证件或证明到教育局基教科报名;③非庐城小学应届毕业生的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子女,报名时间为7月13—14日、7月27—28(补报名)日,由监护人携带相关证件或证明到教育局基教科报名登记。

  (二)录取

  1.第一批次录取对象

  (1)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适龄儿童;

  (2)有城区房产的适龄儿童;

  (3)拆迁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

  (4)招商引资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

  (5)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

  (6)外籍、港澳台胞和侨居人员子女入学符合条件的;

  (7)外地就读回原籍就读学生符合条件的。

  符合以上条件的适龄儿童根据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经审查无误后第一批次录取。

  2.第二批次录取对象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根据提供材料以及学区学校学位情况,由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有效证明材料,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相对就近学校就读。

  七、相关要求

  (一)增强法治观念。城区各中小学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要以大局为重,增强法治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调解工作,维护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招生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及时化解,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立即向县教育局和招生工作领导组汇报。

  (二)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城区中小学招生监督工作机制,依法依纪查处招生过程中有章不循、失职渎职、违纪违规等行为,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规范有序。教育局组织相关部门和招生学校等共同审核由监护人提供的有关证件,登记相关信息,并成立核查小组入户调查。教育局基教科和相关学校对在规定时间段内提供的申请材料,分类整理,建立拟申录学生信息登记表,连同提供的证件和凭证、个人书等建立档案,在拟录前一周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对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根据家长的直接分配到缺额学校,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招生学校将录取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学籍管理的统一规定,为2017年新生注册学籍。城区中小学以校为单位,通过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为学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严格按录取名册录入信息,并于2017年9月20日前上传至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少数学籍变更的,需经相关部门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作变更处理。

  (四)强化责任追究。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教育均衡发展和社会稳定。各校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必须严格按照招生程序安排,凡出现擅自提前或延后招生、超计划招生,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设立重点班以及其他违规招生行为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附件:1.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推进时间安排表

  2.来庐兴办企业人员子女入学审批表

  3.庐江县城区学校新生入学登记表

  4.2017年秋季城区小学、初中新生录取公示表

  5.庐江县2017年城区中小学录取报名书

附件1

     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推进时间安排表

时间

任务

落实单位

6月上旬

制定招生文件

教育局基教科

6月22—23日

城区小学毕业生集体报名

毕业学校

7月1—2日

小学报名登记

招生学校

7月28日

小学补报名

7月13-14

7月27--28日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登记

外地就读学生回原籍登记(初中)

小学在学区学校

初中在教育局基教科

8月3--4日

小学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

招生学校、中心学校、教育

8月6--7日

第二批次录取

招生学校、中心学校、教育

8月12--14日

录取公示

招生学校

8月10--14日

初中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

毕业学校

招生学校

教育局基教科

8月17--21日

第二批次录取

招生学校、毕业学

基教科

8月25—27日

录取公示

招生学校

8月29-30日

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学校,基教科

附件2

来庐兴办企业人员子女入学审批表

申请人

姓名

 

职务

 

单位

 

子女姓名

 

性别

 

毕业学校

 

申请事项

 

单位

意见

 

       

 企业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2017年   月   日

招商局

意见


                                   

(盖章)    2017年    月   日

教育
意见


                                                           

(盖章)  2017年    月    日

分管招商副县长

审批意见


                                  2017年    月   日

分管教育副县长

审批意见



                            
                                 2017年    月   日  

附:庐城城区无房产证明,劳动合同,户口本。


 

附件3

庐江县城区学校新生报名登记表(第一批次录取)

序号

姓名

性别

家长姓名

提供证件

预录学校

父亲

身份证号码

母亲

身份证号码

房产证

拆迁

协议

招商

引资

租住证明(地址)

其他

地址

证件号

 

 

 

 

 

 

 

 

 

 

 

 

 

 

 

 

 

 

 

 

 

 

 

 

 

 

 

 

 

 

 

 

 

 

 

 

 

 

 

 

 

 

 

 

 

 

 

 

 

 

 

 

 

 

 

 

 

 

 

 

 

 

 

 

 

 

 

 

 

 

 

 

 

 

 

 

 

 

 

 

 

 

 

 

 

 

 

 

 

 

 

 

 

 

 

 

 

 

 

 

 

 

 

 

 

 

 

 

 

 

 

 

 

 

 

 

 

 

 

 

 

 

 

 

 

 

 

 

 

 

 

 

 

 

 

 

 

 

 

 

 

 

 

 

 

 

 

 

 

 

 

 

 

 

 

 

 

 

 

 

 

 

 

 

 

 

 

 

 

 

 

 

 

 

 

 

 

 

 

 

 

 

 

 

 

 

 

 

 

 

 

 

 

 

 

 

 

 

 

 

 

 

 

 

 

 

 

 

 

 

 

 

 

 

 

 

 

 

 

 

 

 

 

 

 

 

 

 

 

 

 

 

 

 

 

 

 

 

 

 

 

 

 

 

 

 

 

 

 

 

 

 

拆迁须是庐城学区范围内的,同时需提供城区无房产证明。

庐江县城区学校新生报名登记表(第二批次录取)

序号

姓名

性别

家长姓名

提供证件

预录学校

父亲

身份证号码

母亲

身份证号码

无房产证明

营业执照

务工合同(用人单位)

保险发票

租住证明(地址)

 

 

 

 

 

 

 

 

 

 

 

 

 

 

 

 

 

 

 

 

 

 

 

 

 

 

 

 

 

 

 

 

 

 

 

 

 

 

 

 

 

 

 

 

 

 

 

 

 

 

 

 

 

 

 

 

 

 

 

 

 

 

 

 

 

 

 

 

 

 

 

 

 

 

 

 

 

 

 

 

 

 

 

 

 

 

 

 

 

 

 

 

 

 

 

 

 

 

 

 

 

 

 

 

 

 

 

 

 

 

 

 

 

 

 

 

 

 

 

 

 

 

 

 

 

 

 

 

 

 

 

 

 

 

 

 

 

 

 

 

 

 

 

 

 

 

 

 

 

 

 

 

 

 

 

 

 

 

 

 

 

 

 

 

 

 

 

 

 

 

 

 

 

 

 

 

 

 

 

 

 

 

 

 

 

 

 

 

 

 

 

 

 

 

 

 

 

 

 

 

 

 

 

 

 

 

 

 

 

 

 

 

 

 

 

 

 

 

 

 

 

 

 

 

 

 

 

 

 

 

 

 

 

 

 

 

 

 

 

 

 

 

 

 

 

 

 

 

 

 

 

 

 

 

 

 

 

 

 

 

附件4

2017年秋季城区小学、初中新生录取公示表

录取学校:

姓名

性别

户口地址

居住住址

家长姓名

提供的证件

父亲

母亲

户口本

房产证
(或无房产证明)

营业执照

务工合同

其他

 

 

 

 

 

 

 

 

 

 

 

 

 

 

 

 

 

 

 

 

 

 

 

 

 

 

 

 

 

 

 

 

 

 

 

 

 

 

 

 

 

 

 

 

 

 

 

 

 

 

 

 

 

 

 

 

 

 

 

 

 

 

 

 

 

 

 

 

 

 

 

 

 

 

 

 

 

 

 

 

 

 

 

 

 

 

 

 

 

 

 

 

 

 

 

 

 

 

 

 

 

 

 

 

 

 

 

 

 

 

 

 

 

 

 

 

 

 

 

 

 

 

 

 

 

 

 

 

 

 

 

 

 

 

 

 

 

 

 

 

 

 

 

 

 

 

 

 

 

 

 

 

 

 

 

 

 

 

 

 

 

 

 

 

 

 

 

 

 

 

 

 

 

 

 

 

 

 

 

 

 

 

 

 

 

 

 

 

 

 

 

 

 

 

 

 

 

 

提供的证件选填打“√”,“其他”内容详细说明。


 

附件5

庐江县2017年城区中小学录取报名书

学生姓名:

学生家长(父亲)姓名

 

身份证号

 

学生家长(母亲)姓名

 

身份证号

 

材料真实性:

我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愿意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并保证自觉服从教育部门安排到学位富余学校就读。

监护人签名:               复核人:        

                                                        2017年  月  日

我提供的材料如下:

序号

证件名称

备注

1

 

 

2

 

 

3

 

 

录取意向:根据居住地,按照就近原则,填写意向顺序①、②、③。

小学

初中

意向顺序

录取学校

意向顺序

录取学校

 

六中小学部

 

庐江六中

 

城东小学

 

庐江五中

 

城南小学

 

庐江四中

 

城西小学

 

庐江三中

 

城北小学、城北二小、惠民小学

 

实验初中

 

岗湾小学

 

 

 

三里小学

 

 

 

晨光小学

 

 

 

城关小学

 

 

说明:1.凡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入学,如果监护人在城区有房产,将按房产所属学区安排入学。

2.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提供证件时间截止于7月28日。

 

安徽合肥庐江县2017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VFd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