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北京朝阳区城乡特困救助人员手工报销费用申报

副标题:北京朝阳区城乡特困救助人员手工报销费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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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朝阳区城乡特困救助人员手工报销费用申报

事项名称

朝阳区城乡特困救助人员手工报销费用申报

办事依据

1.《北京市朝阳区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 朝民发〔2014〕20号

2. 《关于建设征地超转等人员丢失医疗票据报销问题的通知》朝民发〔2012〕32号

办理条件

 符合城乡特困救助人员救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受理方式

□网上受理

□现场受理

□网上申报、现场受理

t网上预约、现场受理

办事材料

一、A类票据:

1.社保所在救助系统内录入并提交已实时结算票据的流水号,无需提交任何纸介材料。

2.医保中心定期从救助系统中将申报的A类票据信息进行导出,与基本医疗系统和新农合系统进行查找后再导入救助系统进行比对审核。

3.社保所工作人员可在数据提交15个工作日后,在救助系统内查询审核结果。

二、B类票据申报提供材料:

1.新农合门诊单据分割单,需加盖街乡农合办、社保所公章。

2.基本医疗手工报销分割单,需加盖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结算章。

3.实时结算门诊费用需提供结算票据,加盖医院收费章;营利性医院费用提供“北京市医疗服务门诊收费票据(门急诊)”及实时结算费用清单,加盖医院收费章;部队医院费用提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门诊收费票据”及实时结算费用清单,加盖医院收费章(见附件)。

4.实时结算住院费用需提供收费票据、北京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需加盖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章、北京市医疗保险住院类费用结算单需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章。

5.申报明细表

三、C类票据申报提供材料:

(一)、申报C类单据门(急)诊费用时,需提供:

1.《朝阳区城乡特困人员医疗费用审批表》。

2. 由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原始门诊收费票据

3、药品处方底方(急诊需提供急诊处方底方)

4、检查、治疗等费用明细

5、急诊需有急诊诊断证明

(二)、申报C类住院类费用时,需提供:

1.《朝阳区城乡特困人员医疗费用审批表》。

2.由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原始住院收费票据

3.出院诊断证明.

4.由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打印的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加盖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章

 

办理程序

1.城乡特困救助人员将相关单据及证明材料报送所在社保所,社保所将符合报销政策的单据汇总后,按照相关规定向所在区县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费用;

2.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制度要求进行审核工作。

办理结果

经办人在朝阳区城乡特困救助信息系统内查询审批结果

办理地点

世通国际大厦E座8层医保中心对外服务大厅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需进一步核查的可延长3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53918743

对外办公时间

每月1-20日(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

北京朝阳区城乡特困救助人员手工报销费用申报.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VGe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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