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报告_固体废物清理整治工作报告

副标题:固体废物清理整治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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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导语】工作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以下是©文档大全网整理的固体废物清理整治工作报告,欢迎阅读!

【篇一】固体废物清理整治工作报告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整治辖区内固体废物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庚即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 法律法规条例,确保固体废物清理工作取得成效,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安全专员曾伟为办公室主任,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固体废物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于7月10日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指出要高度重视清理整治工作,各股(室)负责人要结合各自分工及职责,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各重点行业企业,要求各重点行业企业提高思想认识,克服侥幸、麻痹思想,立即行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析职责,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我局立即开展行动。一是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对个人房屋前后的固体废物进行清理;二是组织全局对我局公共区域、办公区及所属河道中的垃圾、固体废物等进行清理;三是抽调执法人员分别配合县运管所、镇、县住建局对全县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修车厂、废品收购站等企业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开展隐患排查及固体废物清理工作,对于发现问题当场回馈要求整改。四是强化源头管控。按照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的要求,严把危险化学品、烟花等行业易造成环境污染企业的准入门槛,严格行政审批管理,堵住工业垃圾非法处置漏洞。

  三、加强信息报送

  要求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及时向县环林局报送相关情况。

【篇二】固体废物清理整治工作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按照监督法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国务院委托,现就全国人大常委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总体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取得扎实进展,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分类处置,严禁洋垃圾入境。韩正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2017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固废法”执法检查,并在执法检查报告中指出了当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在污染者法律责任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业固废治理、监管工作机制和执法能力、科技支撑、法规制度体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具体可行的建议,强调要全面准确把握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者关系,坚持从全局出发,推动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固废法”有效衔接,加强部门联动和政策协同,切实解决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突出环境问题,促使固体废物污染得到有效防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审议“固废法”执法检查报告时,普遍认为这次执法检查力度大、覆盖面广、工作实,突出问题导向,回应人民期待,报告总结成绩客观全面,分析问题全面精准,提出措施科学可行。国务院高度重视“固废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工作,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改进执法检查发现和审议提出的问题。

  二、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建立长效机制

  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沿江固体废物大排查方案,部署相关行动。生态环境部制定聚焦长江经济带、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专项行动方案,重点围绕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压实企业和地方责任、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监管长效机制等方面进行工作部署;印发《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指导各地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等相关工作。

  二是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行为

  生态环境部严肃查处江苏盐城辉丰公司非法填埋危险废物、山西三维集团违规倾倒工业废渣、广州海滔公司非法倾倒污泥等一批大案要案;集中约谈广州、连云港、盐城等7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芜湖市白象山非法堆存工业固废及有毒有害物质等7起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联合公安部、高检院对安徽池州污染长江环境等40余起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联合挂牌督办。

  三是以长江经济带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2018年5月,生态环境部启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称“清废行动2018”),组成150个督查组进驻长江经济带11省(市),对固体废物倾倒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核实。截至5月15日,共核实2796个固体废物堆存点,发现1308个存在问题,对其中问题严重的111个由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其余问题交有关省级环保部门挂牌督办。公安部部署沿江重点省市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打击整治长江流域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工作,侦破污染长江刑事案件150起。

  四是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

  研究修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发布《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研究修订《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推动解决涉案危险废物鉴别难、定性难问题;发布《黄金行业氰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标准指南,规范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

  五是开展调查推进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将危险废物纳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范围,明确工业源危险废物普查要求,全面调查工业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加强对地方工作指导力度,通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等手段,督促各省(区、市)科学评估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及需求,合理规划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浙江等11个省级政府制定并发布了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清废行动2018”,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多发态势。二是继续制修订相关制度和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鉴别管理规定。三是大力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2018年全面开展入户调查。四是指导各地科学布局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切实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和水平。

  三、坚决禁止洋垃圾入境,加快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完善监管制度,堵住洋垃圾进口通道

  为全面贯彻落实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进一步分解任务和细化要求,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自2017年8月起,先后三次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其中,第一批调整目录于2017年12月31日起生效,已全面禁止进口环境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固体废物;第二批、第三批将分别于2018年12月31日起和2019年12月31日起实施。经过三次调整,列入目录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种类将由7类66种减少至2类18种。修订发布实施11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提高废物进口门槛;印发进口废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提高进口废纸加工企业规模要求;印发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取消贸易单位代理进口,降低转让进口许可证风险。有关部门联合推荐一批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机构,鉴别机构由3家增加至20家,进一步解决进口废物鉴别难问题。

  二是加强全过程监管,强化洋垃圾非法入境管控

  严格进口固体废物审批,2017年审批量同比下降35%。海关总署等部门不断加大洋垃圾口岸查验和走私打击力度。2017年全国口岸共检出不合格进口固体废物402批,共计5。9万吨,对走私洋垃圾刑事立案286起,查证涉案废物86。68万吨。今年以来,海关总署开展“国门利剑2018”和打击洋垃圾走私“蓝天2018”专项行动,第一季度立案侦办洋垃圾走私犯罪案件139起,查证各类涉案废物25。4万吨。

  三是发挥部门合力,从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2017年7月,从全国环保系统抽调1700余人,对1792家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执法行动,督促各地依法处理违法企业1072家。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五废”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截至目前,全国共重点整治“五废”行业集散地194个,排查再生利用企业1.8万家,关停取缔8800余家。

  2017年,固体废物实际进口量同比下降9。2%,其中限制类固体废物进口量下降12%。今年第一季度,固体废物进口量同比下降57%,其中限制类固体废物进口量下降64%,政策调整效果明显。

  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三年行动方案,全面落实改革实施方案各项任务。二是从严审查固体废物进口许可申请,力争固体废物进口量逐年大幅削减。三是自2018年起,连续三年开展打击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四、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提升城市人居环境

  一是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

  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党政机关、军队单位、医疗机构和学校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推进46个重点城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地方着力解决“先分后混”问题,推进厨余垃圾处理和有害垃圾安全处置。12个城市出台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或规章、23个城市将垃圾分类立法列入计划。北京、上海、厦门、深圳等地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建立微信公众号,组织义工服务队,促进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行动。

  二是着力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水平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积极落实“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垃圾处理能力不足的城市加快补短板;指导地方科学规划选址,采用安全适用技术,严格排放标准,建设高标准“邻利型”垃圾焚烧设施。生态环境部制定《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目前投产运营的278家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全部完成“装、树、联”(依法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在厂区门口树立电子显示屏、实时监控数据与环保部门联网)。

  三是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快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对建筑垃圾等进行集中资源化回收。住房城乡建设部按照开展存量治理、加快设施建设、推动资源化利用的思路,在35个城市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二是认真落实“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持续推动各地相关设施建设。三是深入开展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促进提升设施运行水平。四是推进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及时出台相关指导意见。

  五、扎实推进农业农村固体废物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一是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国务院召开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各项任务。生态环境部组织各地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60亿元,完成2。8万个村庄环境整治任务。住房城乡建设部继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2017年新增4个省份完成治理目标,全国开展生活垃圾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74%,比2016年提高9个百分点。加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正在组织新一轮排查,进一步加大力度开展整治工作。

  二是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印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年)》,支持100个畜牧大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配置,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三是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印发东北地区秸秆处理行动方案,聚焦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利用中央财政13亿元资金,建设143个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推动区域秸秆综合利用能力整体提升。

  四是推动农膜回收利用

  印发农膜回收行动方案,提高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水平。在甘肃、新疆、内蒙古3个重点用膜省(区)建立100个地膜回收示范县,并选择4个县探索建立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二是支持200个左右畜牧大县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大力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回收行动。

  六、压实各方污染防治责任,加快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

  一是统筹防控环境风险

  党中央、国务院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重要部署,要求打好长江保护修复、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七场标志性重大战役,我们在谋划这些重大战役的作战方案过程中,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着眼生态系统整体性,统筹固体废物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将固体废物作为环境风险管控的重要内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保障,倒逼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农业投入结构调整,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二是加大环境保护督察力度

  2017年,实现对31个省(区、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对督察发现的固体废物相关环境问题,各地高度重视,坚持边督边改,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加快解决突出问题,地方固体废物治理责任和监管责任进一步得到落实。

  三是推进部门政策协同

  财政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文件,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固体废物治理的市场化机制。印发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积极培育第三方固体废物治理的市场主体。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将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等违法失信企业信息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开展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四是加快传统产业升级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十三五”规划,部署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原料,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化;印发加强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工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快传统制造业绿色化升级改造。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开展661个绿色矿山试点工作。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广粉煤灰、煤矸石等工业固体废物再生利用产品应用。

  五是引导社会公众参与

  司法部把“固废法”等生态环境保护 法律法规作为“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基本内容,组织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保护 法治宣传活动。发展改革委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生态环境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积极推动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全国首批48家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正式对公众开放。发布2017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督促各地做好固体废物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众参与程度。

  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对有关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察,进一步压实地方固体废物治理责任和监管责任。二是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生态环保机构改革,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科学设置固体废物监管部门职责,健全固体废物监管体系和部门联动机制。三是指导各地开展“固废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力度推进企业信息公开,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监督。

  关于执法检查和审议时提出的其他意见和问题,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也逐一做了认真研究和改进。

  在加强科技支撑方面,科技部牵头组织编制“固废资源化”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在推进包装废物回收方面,国家邮政局选择8个省(市)开展快递绿色包装试点;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设立公益基金,联合厦门市政府启动全球首个绿色物流城市建设。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方面,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在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融合方面,生态环境部积极推动“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一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加强立法和执法监督,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有为、攻坚克难,深入推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中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篇三】固体废物清理整治工作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中国的时代选择。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从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确定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强调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党的十九大报告为我们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把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履职尽责的重点方向,从立法和监督两个方面持续发力,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制度化。坚持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制定和修改环境保护 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 法、环境保护税法等重要法律,正在认真审议土壤污染防治法,努力构建系统配置最严格的环境保护 法律制度。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发扬“钉钉子”精神,扎实推进环境资源领域法律实施监督工作,已经检查了6部法律实施情况,听取审议了国务院7个专项报告;运用专题询问、听取审议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组织专题调研等方式加强跟踪监督,全面推动环境保护 法律制度有效实施。

  防治固体废物污染,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密切相关,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为全面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贯彻实施情况,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进环境质量改善,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今年5月启动开展“固废法”执法检查。现在,我代表执法检查组向常委会作报告,请审议。

  一、执法检查总体情况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全国人大环资委先后赴北京、河南等7个省市开展了前期调研工作,并详细制订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成立了“固废法”执法检查组,我担任组长,陈昌智、沈跃跃、张平、艾力更˙依明巴海副委员长和环资委陆浩主任委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相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共48人组成。5月22日,执法检查组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我主持会议并讲话。陈昌智副委员长对这次执法检查作了具体部署。王勇国务委员出席会议,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卫生计生委等8个部门的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了工作汇报,商务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4个部门提交了书面汇报材料,执法检查组开展实地检查的10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会议。检查组还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了专题讲座。

  这次执法检查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检查内容包括:城乡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情况,危险废物监管和进口固体废物管理情况,垃圾分类等配套法规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落实和监察执法情况,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修改完善“固废法”的意见和建议等。今年6月至8月,执法检查组分为5个小组,由我和四位副委员长带队,分别赴陕西、湖南、山西、天津、浙江、广西、江苏、福建、上海、吉林等10个省(区、市)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检查组深入到33个地市(区),共召开22次座谈会,听取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实地查看了112个单位和项目。各执法检查小组分别形成了分组报告。委托自查的其他21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固废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检查报告。在汇总各方面情况后,执法检查组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稿。9月19日,我主持召开执法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了执法检查报告稿,听取了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的意见。

  “固废法”执法检查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环境保护领域监督工作的持续发力,也是今年监督工作的重点。整个工作规程都是按照执法检查“六个环节”工作机制来设计和安排的,具体来说有几个突出特点:一是执法检查力度大、覆盖面广。委员长、副委员长亲自带队赴地方检查,多位常委会委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参加,检查地域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二是突出问题导向、边查边改。检查内容紧扣生活垃圾分类、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危险废物监管和进口固体废物管理等党中央高度关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对症下药”,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和法律实施。三是检查方式多样、扎实深入。执法检查组采取定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到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转运、处理处置和监督管理一线,全面了解法律实施情况。还通过新闻媒体开展网上问卷调查,征求社会各界对执法检查的意见和建议。四是监督与立法相结合、标本兼治。检查组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国务院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各级人大代表和基层执法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深入研究“固废法”本身存在的与实际工作不适应、与其他法律不协调的问题,为法律修改完善打下良好基础。

  二、贯彻实施法律的主要工作和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就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作出一系列新决策新部署。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法律规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为贯彻落实“固废法”,国务院制定(修订)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医疗废物管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报废汽车回收管理等行政法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了一系列部门规章、标准规范和技术指南,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在危险废物方面,建立了危险废物鉴别、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等8项制度,涵盖了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运、利用处置的全过程;在电子废物方面,明确了名录、规划和基金补贴等4项制度,制定了基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电子废物管理办法;在生活垃圾方面,发布了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相关管理规章和标准规范100余项;在进口固体废物方面,制定了管理名录等配套文件;在工业固体废物和农业废弃物方面,出台了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技术文件。与此同时,陕西、湖南等21个省(区、市)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地方立法,使“固废法”的规定更加细化,便于实施。

固体废物清理整治工作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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