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是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座落在风景秀丽的北戴河海滨东经路198号,占地面积137亩,人员编制121人,是河北省领导干部保健基地之一,也是全国一所医学气功教育基地,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全国医疗气功技术协作组牵头单位、“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中医气功学”建设单位,与18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医学气功交流与合作关系,每年都有上百名外宾前来接受医学气功培训和治疗。
该院主要职责是:开展具有中医、医疗气功特色及中西医结合的综合医疗临床工作;承担慢性病及老年病的康复医学治疗,中西医结合治疗疑难病临床医疗工作;负责医学气功医师培养及临床教学任务,康复医学和医学气功科研任务;负责暑期医疗救护、领导保健治疗任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98年10月25日至1980年10月25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6年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2016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10月25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6年10月25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人事科受理。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2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4:30-17:30时。
报名地点: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人事科,具体地址: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东经路198号。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2016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要写上“工作经历证明并盖章”)、5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名,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还要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外地报考人员可将报名表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或扫描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及缴费。由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人事科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55元。
4.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人事科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专业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综合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2016年11月3日9:00—11:00(120分钟)。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11月3日在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网站(http://bdhlyy.com)发布,并在省医疗气功医院公告栏张贴。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
采取面试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院政务公开栏张贴和医院网站发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人事科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gov.cn)、省医疗气功医院网站(http://bdhlyy.com)、省医疗气功医院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政策咨询电话:0335-4025619(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附件2、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2016年第三批公开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6年10月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招聘公告.doc正在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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