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解决因特殊原因在外省、市初中就读并参加中考学生要求回原籍录取普通高中问题。
严格执行中考加分政策。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2)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市教育局、六安军分区政治部《关于下发<六安市贯彻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六教秘〔2013〕94号)执行。
省教育厅规定: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对于考生申请政策性加分,初中学校和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把关,并落实公示制度。
2017安徽六安普通高中中考加分照顾政策分值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