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装单位自检。
安装单位安装完成后,应及时组织单位的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安装组长对施工升降机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施工升降机安装方案及交底、基础资料、金属结构、运转机构、安全装置、电气系统、绳轮钩部件。
(2)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需要注意的是,检测单位完成检测后,出具的检测报告是整机合格,其中可能会有一些一般项目不合格;设备供应方应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并出具整改报告。
(3)资料审核。
施工单位对上述资料原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审核完成后,施工单位组织设备验收。
(4)组织验收。
施工单位组织设备供应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对施工升降机联合验收。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
1)安装单位自检。
安装单位安装完成后,应及时组织单位的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安装组长对塔式起重机进行验收。
2)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检测单位完成检测后,出具的检测报告是整机合格,其中可能会有一些一般项目不合格;设备供应方应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并出具整改报告。
3)资料审核。
施工单位对上述资料原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审核完成后,施工单位组织设备验收。
4)组织验收。
施工单位组织设备供应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对塔式起重机联合验收。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
5)验收完成后的使用登记。
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施工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1)当塔式起重机的制造单位未作特殊申明时,应能在以下条件下安全正常使用:
①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
②安装架设时塔式起重机顶部3s时距平均瞬时风速不大于12m/s,工作状态时不大于20m/s。
③无易燃和/或易爆气体、粉尘等非危险场所。
④海拔高度1000m以下。
⑥塔式起重机基础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
⑦使用工作级别不高于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2)持证上岗、技术交底
塔式起重机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等操作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塔式起重机使用前,应对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司机职责】遵照制造商说明书和安全工作制度负责起重机的安全操作,除接到停止信号之外,在任何时候都只应服从吊装工或指挥人员发出的可明显识别的信号。
①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司机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机作业。
②重要部件和安全装置等应进行经常性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应留有记录,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应及时进行整改。
③使用过程中塔式起重机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维修,维修期间应停止作业。
④修理后应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和试运转,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双重绝缘是强化的绝缘结构,包括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两种类型。具有双重绝缘电气设备属于Ⅱ类设备,明显部位应有“回”形标志。
工作绝缘:位于带电体与不可触及金属件之间,电阻不得低于2MΩ;
保护绝缘:在工作绝缘因机械破损或击穿等失效的情况下,可防止触电的独立绝缘,位于不可触及金属件与可触及金属件之间,电阻不得低于5MΩ;
加强绝缘:电阻不得低于7M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