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人事处因工作需要,特招聘合同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文职人员(合同制)
二、岗位职责
文件管理及日常工作事务
三、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政审可靠,共产党员优先。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1至1999年5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本科优先考虑。
5、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工资待遇
1、所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广东省公安厅机关相关规定执行。
2、录聘后试用三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者将予以辞退。正式工作期间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享受相应的工资以及其它福利待遇,购买医疗、养老、工伤保险等。
3、所聘用人员食宿自理。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5月26日。
2、报名方式:请填写《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人事处招聘合同工报名表》发至tpk2005@126.com邮箱。
(联系人:翟先生;联系电话:020—83922390)
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人事处招聘合同工报名表.docx
2017年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人事处招聘合同工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