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消防文员、治安大队直属队队员、交通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条件、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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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数量 |
条件 |
岗位 |
待遇 |
合同制 消防员 |
21 |
1.男性,18至30周岁(1986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具有B2驾驶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退役军人不限户籍。 |
1.灭火员15人(负责消灭火灾、抢险救援、社会救助、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等); 2.特种车辆驾驶员6人,须具有B2驾驶证(负责普通执勤车驾驶与操作、特种车辆的驾驶与操作)。 |
1.灭火员每月收入约3980元; 2.特种车辆驾驶员每月收入约4480元。 五险一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
消防文员 |
7 |
1.性别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从事消防战训、政工、后勤、防火的辅助性工作。 |
月收入约2180元,五险一金按有关规定执行(全额补贴)。 |
治安大队 直属队队员 |
50 |
1.男性,东丽区退役军人,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72米以上,体重60-90公斤。 2. 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
负责中心城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控等工作。配合区维稳办和公安机关处置突发案(事)件及共同维护稳定等工作。 |
月收入约3100元,五险按有关规定执行。 |
交通协管员 |
23 |
1. 男性,22至30周岁(1986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出生),身高1.70米以上。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参与维护东丽区及空港经济区道路交通秩序,协助交通民警完成交通疏导和应急性工作;对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纠正教育。 |
月收入约2480元,五险一金按有关规定执行(全额补贴)。 |
除上述招聘条件外,还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东丽区常住户籍。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视力正常,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或其他不适于工作的疾病;无纹身或严重烟烫。
3、作风正派,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既往及现实无违法违纪问题,无治安拘留以上违法犯罪记录,未参与“*”等邪教组织及活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聘用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天津市天丽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各用人单位负责进行日常管理。
三、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程序进行,由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一)招聘信息查询
2016年11月23日起可通过东丽人才网(www.tjdlrc.com)和区、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查询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在东丽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大厅(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科)进行。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考数量的由考务委员会研究确定。
报考人员须本人到指定地点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证、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和其他相关证书。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8日—12月1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东丽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大厅(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科)。
(三)考试
合同制消防员、治安大队直属队队员、交通协管员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消防文员进行面试。
1、体能测试(合同制消防员、治安大队直属队队员、交通协管员)
体能测试由各用人单位按标准组织测试。体能测试后将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由考务委员会研究确定。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综合素质测评。面试成绩60分及格,不及格考生视岗位招考情况,由考务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进入体检程序。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合同制消防员、治安大队直属队队员、交通协管员按照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合成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消防文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测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2位小数,如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采取增加面试成绩小数位数的方法确定。
面试时间: 2016年12月13日上午8:30;
面试地点:天津市滨海就业培训基地(东丽区驯海路原信号厂中学)。
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将在报名地点和网络公布。
(四)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天津市天丽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配合,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
用人单位会同天津市天丽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经考察认定不宜从事相关工作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3、公示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东丽人才网(www.tjdlrc.com)和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大厅(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天津市天丽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
考务咨询电话:区人力社保局 24396653
区维稳办 84375228
东丽消防支队 24967900-8036
公安交警东丽支队 58629839
2016年天津东丽区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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