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九江致小学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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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升初# 导语】®文档大全网小升初频道从九江市教育局了解到,2022年江西九江致小学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已发布,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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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各位家长:


  一年一度的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以下简称小升初)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了更好地做好2022年我市小升初工作,现将我市今年小升初有关政策告知各位家长,望各位家长能够深入领会小升初相关政策,积极配合市教育考试中心切实做好2022年的小升初工作。


  一、小升初的有关规定


  1、入学原则


  (1)免试: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初中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毕业生不用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直接由当地中招委划定初中学区,实行免试入学。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学校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2)就近:所谓“就近”入学原则,是指相对就近入学原则,而不是绝对最近入学(也就是说就近不等于最近)。根据《江西省实施义务教育必备办学条件基本标准》的规定,初中学生上学单程不超过三公里都属于就近入学原则范围。所以为了让各学校招生计划与“就近入学”范围内实际入学人数达到合理分配,限度地提高国家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资源的利用率,每年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就近入学”范围并不一定都是“最近入学”。


  (3)划片:市中招委依据每年小学升初中生源分布实际情况和各招生学校招生计划班数,以社区、居委会为单位,划定中心城区各招生学校应招收的学区范围。随着九江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每年中心城区学校招生计划都有所变化、各学区小学毕业生总数都有所不同,因此,遵照相对稳定的原则,以“大稳定、小调整”的方式对每年小升初学区划分按照当年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划定。


  2、报名入学程序和要求


  每年的小学毕业生均须向当地教育招生部门报名,报名时学生需提供户口本、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等相关证件。中心城区在校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按规定时间统一上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在外地就读的浔阳区、经开区和八里湖新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如需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必须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携带学籍信息表、户口本、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等相关材料直接到市教育考试中心报名。


  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认定截止时间为当年6月30日。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的依据。多人持有的房权份额,其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房屋产权份额须高于51%。


  一套中心城区(浔阳区、濂溪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房产在3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少年在公办初中入学的依据(计算时间为适龄少年入学当年6月30日为限);3年之内另一个家庭再次以该套房产作为公办义务教育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当地教育招生部门依据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市教育考试中心依据市中招委划定的各公办初中当年的学区范围,确定每位小学毕业生录取学校,并在8月25日左右发放录取通知书。对于超过规定期限报名的小学毕业生,市教育考试中心不能保证“就近入学”,届时根据各初中学校学位空余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依据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和录取工作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在学校审批机构管辖区域内招生,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须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审批后应及时对社会进行公示。愿意到民办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在统一登记完小学升初中报名信息表后,须携带经学生与家长共同签名的就读申请书到民办学校报名,由民办学校审核汇总后,按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向当地教育招生部门上报拟录名单,当地教育招生部门审定并办理录取手续。学生一经录取,不再参加公办学校划片入学安排。户籍非民办学校所在地的学生,持教育招生部门下发的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调取学籍档案,由就读民办学校统一办理学籍接续。


  3、重点清理“空挂”、“搭户”户口


  在当前我市城市建设发展框架拉大、教育网点布局有限、优质教育资源发展尚不均衡等现状下,有不少居民因购房而迁移户口,也有少数居民将子女户口“空挂”或“搭户”到热门学区。从公平、公正出发,为确保实际居住在学区内的学生能够就近入学,今年市教育考试中心将继续联合公安、房产等部门重点清理户口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空挂”和“搭户”户口,认真核查户口与实际住址证明材料,对户口与居住地不一致的学生,原则上按其实际居住地安排入学,或视户口迁入地区域附近初中学校学位空余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相关规定


  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市教育局配套的相关《教育保障机制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来九江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在学区所在地经商,并领有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有固定住所(出具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或是在学区所在地务工,并签有合法用工合同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固定住所(出具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外来流动人员在办理居住证后,其随迁子女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其居住证登记的家庭实际住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在浔阳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区域内升学初中的,由市教育考试中心安排入学;在濂溪区、柴桑区区域内升学初中的,由濂溪区、柴桑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三、规范招生举措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维护教育形象,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小升初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中心根据“就近划片入学”原则予以安排。严厉打击非法招生中介和招生欺诈行为,严禁各招生学校发布虚假招生广告,严禁学校为招揽生源进行有偿招生。凡违规招生的学校和违规择校的学生,市教育考试中心将严格执行《九江市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明文规定“根据《江西省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赣教考字〔2022〕6号)文件要求,初中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教育招生部门提供的录取库名单办理初一新生学籍,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办理学籍。凡无正式学籍的初中生(正常转学、休学除外),高中升学不享受均衡招生政策并不得报考重点高中。”


  四、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解决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确保2022年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工作取得决定性成效,普通高中招生入学秩序更加规范,全面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入学工作作出部署,严格在招生工作中落实“十项严禁”纪律的要求。


  五、政策咨询


  为了让各位学生及家长更好地了解今年的小升初政策,请留意市教育考试中心与九江广播电视台、《九江日报》、《浔阳晚报》、“九江教育网”等媒体共同组织的系列招生咨询宣传活动,欢迎广大家长积极参与我们为了您和您的孩子举办的多种形式的咨询服务活动。


  咨询地址:九江市教育考试中心(浔阳区滨湖路3号,一中南湖校区北门旁)


  咨询电话:8223470


  九江教育网网址:jje.jiuji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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