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报考港澳地区高校?
经教育部批准,香港特别行政区12所院校、澳门特别行政区6所院校于2008年开始在内地25省(市)招收自费本科生。
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招收内地自费本科生(全日制)的院校有: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澳门特别行政区招收内地自费本科生(全日制)的院校有: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澳门城市大学。
内地学生在香港、澳门以上高校学业期满,获得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内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承认。
经教育部批准,上述香港特区12所和澳门特区6所高校均在我省招生,凡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两所高校列入我省提前本科批次录取,执行一本分数线。
其余16所院校的报名,考生直接在各院校的网站上报名,截止时间以各高校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录取分数要求不低于二本分数线(多数院校执行一本分数线,具体要求见各校网站)。省教育考试院将在6月25日前向各高校提供报考考生成绩,各高校根据申请者的高考成绩和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考量,择优录取,各高校必须于7月5日前录取完毕,并将录取名单报我省教育考试院。
凡被香港、澳门特区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