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市中国经济时报社第二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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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北京市中国经济时报社第二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4日24:00截止,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文档大全网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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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时报社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直属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结合时报社发展需要,时报社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1名,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国经济时报社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四、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第二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四)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奉献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五)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和技能条件以及其他条件;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年龄要求:

  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要求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生应按时取得与学历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应聘人员获得的学历所对应专业。京外生源报考须符合人社部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京外生源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

  2.曾被开除党籍、团籍、公职;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

  6.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

  7.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8.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9.毕业时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专栏发布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应聘方式和时间

  第二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即日起,请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将《报名表》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证明的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zgjjsbrsbgkzp@sina.com(扫描件采用jpg格式,压缩采用zip格式)。邮件标题格式:中国经济时报社第二次公开招聘+应聘岗位+姓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4日24:00截止,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反馈。

  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并解除本人日后可能受聘之职。

  本次招聘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应聘人员所获得的(应届毕业生为2023年即将取得的)学历,且学历对应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更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要求的专业接近的,可拨打岗位信息表上的咨询电话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岗位计划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如果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本次该岗位的公开招聘。

  (四)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安排统一笔试和面试。总分(综合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分占50%,面试成绩分占50%。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可进入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如所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均未达到60分,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应聘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报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考察人选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及直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时报社报告。

  体检和考察人选将通过电话进行通知,未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体检到时报社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进入组织考察程序。由时报社组成考察组到人选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确定人选和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因素,经时报社党委会、社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用人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常用手机号码,并确保畅通,因电话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2.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确定自愿退出的,要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以免影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

  3.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4.应聘人员已离职的,应提供离职证明。尚未离职的,需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联系方式

  电话:010-81785116(人事部)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平西府王府街中国经济时报社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七、本公告由中国经济时报社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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