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须在4月19日24:00前完成网上付费。我省面试收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闽发改服价函〔2022〕17号)文件确定的收费标准280元/人次执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考试费的考生将按未报名处理。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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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举行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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