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文山市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编外特殊人才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报考人员可通过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查看招聘信息。
二、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具备《岗位计划表》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应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和所需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管理及安排。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但未取得毕业证的。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的。
6.有明显文身(大于5厘米)的人员。
7.被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或辞退的、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退兵的或开除军籍的人员。
8.吸毒人员。
9.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或有吸毒史的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由文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组织笔试、面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8:00至2023年8月15日17:30。
2.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文山市自然资源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进行填写,并附以下资料:
(1)身份证扫描件。
(2)相应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扫描件。
(3)有工作经历的,需出具原工作单位工作经历证明。
(4)书(本人签字按手印)。
3.咨询电话及地点
咨询电话:0876-2122739
报名地点:文山市自然资源局(文山市新闻路46号,市水务局大楼三楼311室)。
4.网络报名的方式
请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及报名需提交的资料以电子版的形式压缩文件后发送至wsxgtj@126.com邮箱,压缩后文件命名为“姓名+联系电话”。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及书,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提交报考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报名上传照片要求为红底或蓝底的近期标准证件数码照片,因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造成后续考试过程出现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5.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要求,由文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2023年8月16日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资格,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
6.报名人数不限。
(二)准考证的领取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于2023年8月21日8:00-11:30,14:30-17:30时间段内到文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楼311室领取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8月22日9:00-11:00。
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详见详见笔试准考证。
如因特殊原因导致无法按期举行笔试的,笔试时间以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
2.笔试范围
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2的比例进入面试。
3.报考人员笔试考试用品自备,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进行入考场。严禁将各种手表、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入考场。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考场,取消考试资格。
4.笔试成绩于2023年8月22日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5.笔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笔试测评总分为100分。
6.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8月28日上午8:30
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以公告为准。
如因特殊原因导致无法按期举行面试的,面试时间以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形象气质、求职动机、适岗程度和自我情绪控制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人数的,从该职位总成绩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有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再次进行第二次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予以计算,与综合成绩同时进行公示。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予以计算,于2023年8月28日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五)体检
按照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实际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指定在县(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作为是否拟聘用的依据。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个人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聘用
体检通过的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后,由文山市自然资源局办理聘用手续。若聘用人员主动放弃,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工资待遇
工资构成:由基本工资、补贴、绩效工资组成。
社会保险:劳动关系期间,由文山市自然资源局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试用期工资按相应工作岗位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放。
五、聘后管理
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依法与文山市自然资源局建立劳动关系,严格遵守用人单位各项工作纪律、管理制度和岗位分工,履职尽责,努力工作。
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合岗位工作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管理办法解除劳动关系,按招聘程序招聘补充。
六、其他事宜
(一)如若出现招聘人员不足,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只递补一次。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若社会上出现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三)应聘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体检的,均视作放弃。
(四)本次招聘活动中,因考生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请与负责人员联系咨询。
(六)招聘工作中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三代以内旁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监考人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实行回避。
(七)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服从分配,听从安排,否则按违纪处理。
(八)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文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查看
1.招聘编外特殊人才岗位计划表
2.文山市自然资源局招聘编外特殊人才报名表
3.文山市自然资源局招聘编外特殊人才报名表填表说明
4.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