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的移民政策,马来西亚结婚移民政策解读

副标题:马来西亚结婚移民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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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移民# 导语】马来西亚结婚移民申请人符合有关申请条件,被马来西亚政府批准并持有居留证的即可无限次出入马来西亚并可在马来西亚长期居留。下面就随©文档大全网一起来看看马来西亚结婚移民政策解读。

  中国公民赴马来西亚必须知道的几大政策

  一、签证政策

  一般说,中国公民需在境外办妥签证才可进入马来西亚。未事先办好签证的散客如果途经泰国或新加坡入境马来西亚可以申请口岸签证;从中国来访的旅行团可以申办口岸团体签证,前提是马接待旅行社具有移民总局授权并已经备案。经第三国抵达彭亨州刁曼岛的旅客,如能出示有效回程机票可以申请落地签证。马来西亚签证种类主要分为:

  (一)社交签证。发给以旅游、探亲访友和商务活动为目的的中国公民。有效期三个月、停留期14天。马移民局已取消发给中国公民停留期为一个月的商务签证。社交签证不能延期,除非因健康原因、航班问题而不能及时回国,可凭有关医院和航空公司出具证明信函到移民局延期签证。

  (二)工作和学生签证。在马来西亚工作或学习需由马公司或学校首先向移民局申请,获准后,由马移民局通知申请人所在地区的使领馆颁发社交签证。来马后,再到移民厅换成相应种类的长期签证。就读马大学由学校到移民局总部申请;就读高中及以下由各个州移民厅申批。

  (三)探亲签证。来马探亲最长可停留6个月,由在马工作、学习、居住(马公民,中国公民同其结婚)的当事人向移民局申请,申请签证时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四)临时来马人员需携带至少500马币现金。马移民厅对中国游客(散客)尤其是30岁以下妇女入境要求尤其严格,如在短期内来往马来西亚多次,当事人会被原机遣返。马移民局有权拒绝有犯罪记录、无经济能力及谎报来马目的的外国人入境。

  二、海关规定

  (一)入境:1、入境前,访客必须申报所有需纳税或违禁的物品。海关根据需要有权要求旅客打开行李物品进行检验,此举系基于1967年海关法第103条授权。在东、西马间旅行不征收关税。沙巴州纳闽岛和吉打州的浮罗交怡岛系免税区,除进口橡胶、石油制品等需缴付关税外,其他物品无需缴纳。2、绿色和红色通道。在某些关口,尤其是机场使用红色和绿色通道系统。未携带任何违禁或需纳税物品人士通行绿色通道,相反使用红色通道,并主动向海关工作人员申报。

  (二)根据1996年关税法,纳税额以物品实际价值(或估价)的30%征收。免征税物品如:自来水笔、打火机、书籍、报刊杂志、香水、化装品(不包括扑粉)、便携式收音机、手表、照相机、摄相机、电脑、渔具、球类(除高尔夫球)、各种音乐器材(除钢琴)等。根据1988年海关法第19条,外籍访客如能满足下列条件可享受若干商品免纳关税待遇:1、有关物品系由访客随身或放在行李中携带;2、有关物品系平时经常使用的私用物品;3、访客需说服海关官员他并非马来西亚居民并打算访问马国不少于72小时;访客不能将有关优惠配额转赠他人使用。有关物品名称:酒类(不超过1公升)、香烟(不超过225克,相当于200支)、火柴(不超过100根)、化装品、香皂、牙膏、新衣物(不超过3件)、新鞋(不超过1双)、用于保健和清洁使用的便携式电动商品(每种不超过1件)、礼品(价值不超过400马币)、私用便携式商品和设备。

  (三)保证金制度。如访客携带了私用需纳税物品,在海关交付相当于税额30%的保证金可以将有关商品携带入境。保证金在出境时返还给有关访客,前提条件是3个月以内出境,出境时需向海关人员出示有关商品和保证金收据以及交付30分马币印花税

  三、医疗卫生情况

  马来西亚各州属均设有国立中央医院,私立医院和诊所也较普遍,总体而言这些医院的医疗人员素质较高,设备较先进,基本上可以满足广大患者就医需要。马来西亚属热带气候,吃食物不小心容易发生腹泻,建议旅行者自备有关常备药,以及治疗由腹泻引起的发烧等药物。在多山、多树木的地方如沙巴、沙捞越、彭亨和霹雳州,由于蚊虫较多,患上疟疾和登革热的机会相对较高,旅客需注意防止蚊虫叮咬,如果发生高烧不退应及时就医。

  游客应在国内办理好有关旅行保险,马来西亚保险公司一般不为短期来访旅客办理各种保险。

  四、国籍政策

  马来西亚不承认双重国籍。马来西亚对外国公民入籍限制较严格。即使中马公民结婚,中国公民很难获得长期居留身份,更难获得马国籍。马来西亚至今尚有相当一部分人仍持有“红登记”(有别于护照的永久居民身份证件),这些人出生在中国,于马独立(1957年)后来马定居生活至今。一般而言,根据马来西亚国籍法,中马公民通婚,如父亲是马公民,所生子女具有马国籍;如女方是马公民,所生子女如出生地在马来西亚可申请入籍,如出生地为外国,不可以入籍。

  马来西亚移民局曾颁布“国籍准入政策”,需要已经获取得到永久居留权超过12年,即在马来西亚居住超过10年方可入籍,但审批是较严格的。2009年开始修改,条款有所松动,相关条文更改为:已经获取得到永久居留权超过10年,及在马来西亚居住已经超过5年,就可申请入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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