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州市领导班子|2020年春季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副标题:2020年春季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1-12-30 04:52:48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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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德清县人民政府获悉,2020年春季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已公布,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3日-6月10日,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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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0〕1号)精神及省市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0年我县春季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本县或在本县居住(须办理本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本县,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的申请人:

  (一)学历要求

  1、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考试要求

  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且网上申报应与本人合格证明上教师资格种类及学科专业相一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三)普通话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身体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并体检合格(具体见“体检安排”)。

  (五)其他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流程

  网上报名体检电子材料审核结果查询

  (一)网上报名

  5月13日—6月10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5月21日-6月5日期间中国教师资格网维护关闭),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通讯地址请务必详细准确,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本人签收)。申请人须按注册及申报页面提示的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由于填报信息差错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特别提示:

  1、申请人在教师资格报名信息系统里上传的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2、《个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用A4纸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切记只需把虚线以内的内容截图上传。报名成功后,请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查看整体效果,若发现《个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须重新上传。

  3、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可加入QQ群559853940(群名为“德清县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以便政策咨询、信息沟通。

  (二)体检安排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在2020年6月12号至6月14日到浙江省皮肤病医院(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武源街61号)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人须仔细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1)。体检当日,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2或附件3)参加体检,在体检表上贴上本人证件照(须与网报申请时上传的照片一致)并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体检结束后,由浙江省皮肤病医院统一收取体检表,申请人不用去医院另行领取。如有疑问,可咨询浙江省皮肤病医院,体检咨询电话:0572-8287999。

  (三)、电子材料审核

  1.电子材料提交。德清县教育局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试行“跑零次”,申请人相关资料如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信息核验通过,须提交清单中的(1)或(2)和(3)的材料。核验未全部通过的申请人,须在6月15日至17日,将未核验通过的相关材料及(1)或(2)和(3)的材料全部扫描在一个文档(PDF格式)并发送至邮箱邮箱17807813@qq.com,文件命名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如:初中语文张三12311231231),电子材料清单如下:

  (1)以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本县户籍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的扫描件(户口簿的户主页和申请人本人页)

  (2)以居住地(户籍不在德清但在德清居住的)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扫描件。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下载打印)

  (4)学历证书扫描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供);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扫描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扫描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供)。

  2、电子材料审核。

  6月22日至6月30日,德清县教育局根据申请人网报的信息、提交的电子材料及体检情况,开始受理认定事项并审核材料。

  三、结果查询

  申请人可在7月中下旬登录“德清县教育局”网站,在公告公示栏中查看认定结果,7月底县教育局将以邮政EMS方式把教师资格证书等资料快递给申请人,并须申请人本人签收。

  联系人:孙老师,咨询电话:0572-8069705。

  附件:

  1、体检须知

  2、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3、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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