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农粮人才队伍结构,打好现代农业发展攻坚战。经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局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16名农牧渔专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到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公告具体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17届毕业生除外);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录用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具体岗位及其学历、年龄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二、考核招聘程序
此次考核招聘农牧渔专业人才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名资料。
1、发布考核公告:在赣州市人社局网(http://www.gzhrss.gov.cn)、赣州农业和粮食网(http://www.gzny.gov.cn)发布考核公告7个工作日。
2、报名时间:从2017年4月11日至4月13日(上午8:30-下午5: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3、报名方式: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报名者可以通过扫描有关材料并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邮箱:rsk8391631@163.com)或直接到赣州市农粮局人事科(赣州市市政中心北区北楼815室,联系电话0797-8391631)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赣州市农业和粮食局引进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含大学本科学历)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请注意二维码有效期限在2017年 3月30日以后,现场核查有效性);
(3)近期一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4张;
(4)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应届毕业研究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能如期获得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及以上学位证的证明材料。
如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在面试前本人应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核验,逾期未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核验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到赣州市农业和粮食局人事科(赣州市市政中心北区北楼815室,咨询电话0797-8391631)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确定)。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按照“报名要求”提供证件、资料。对经过现场资格审查且合格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2、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考选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考选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选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答辩由市人社局和市农粮局共同组织有关考官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每人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提出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70分以下者不予录用。
若同一岗位拟聘用人员末位同分者,按以下顺序优先聘用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省部级科研成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他硕士研究生;若同分的拟聘用人员学历、业绩条件均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捆绑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依次选岗。
(四)政审、体检。由赣州市农粮局负责对入闱政审的考生,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政审不合格者或个人放弃政审资格者取消体检资格,所造成的空缺按该职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面试人员同分时,按上款规定处理(下同)。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文件执行。体检医院由市人社局指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列为招聘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空缺职位,按该职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考生自行负担。
(五)公示和聘用。对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农业和粮食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含公示后考生放弃出现的空缺),按该职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上编聘用手续。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空缺职位按该职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政审、体检、公示。公开考选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件1:赣州市农业和粮食局引进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职位情况表.doc
附件2:诚信报考说明.doc
附件3:赣州市农业和粮食局引进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
2017年江西赣州市农业和粮食局招聘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