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县编办核编、县人社局核岗、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毕人社复〔2017〕232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方县纪委(监察局)信息中心8名工作人员、高中教师75名,共8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大方县2017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选岗、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大方县2017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招聘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局公布的《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9年6月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在职人员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为45周岁(1971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及其他要求详见《职位表》(2017年应届毕业生2017年12月31日前需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2017年5月12日仍在服务期内且未接转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截止2017年5月12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4.截止2017年5月12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5.截止2017年5月12日仍在岗的大方县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具体单位的毕业生;
8.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的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9.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10.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1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12.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13.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4.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7年5月12日,详见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dfrsj.gov.cn)。
(二)报名时间:2017年6月7日-2017年6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方县奢香大道中段)
(四)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
考生需在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报名:
①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大方县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招聘简章》,下载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后,用A4纸打印出《报名表》(只收打印表)(1份);
②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非2017届毕业生提供符合所报职位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7届毕业生提供2017年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证明1份(其中2017届师范专业毕业生提供在校期间教育学及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的有效证明,2017届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提供教师资格证国考合格证明);
⑤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6张;
⑥在职在编人员需在《报名表》相应栏目内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中小学(幼儿园)和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和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职在编人员在《报名表》相应栏目内没有签署单位意见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⑦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由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大方县纪委(监察局)、大方县教育局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 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所有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提交书面改报申请及办理退费手续的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9:00至12:00。
5.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6.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总分为150分。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中共大方县纪委(监察局)信息中心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2、高中教师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专业知识。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7年6月21日-2017年6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据到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
笔试时间:2017年6月2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笔试成绩将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dfrsj.gov.cn)进行公布。
六、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dfrsj.gov.cn)。
面试方式
1、中共大方县纪委(监察局)信息中心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
2、高中教师笔试科目为采用试教的方式进行,试教方式为现场作课。备课时间20分钟,试教时间10分钟。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将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dfrsj.gov.cn)发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及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5×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八、体检
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中共大方县纪委(监察局)、县教育局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完整、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选岗
报考05至10职位政审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其所报职位进行选岗。选岗开始仍未到的考生,视为放弃选岗及聘用资格。
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笔试、试教成绩都相同的,需进行新一轮测试,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选岗具体时间、地点由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十一、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办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报县人社局审批后,再报市人社局备案。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同级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一经聘用,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三年,三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有参加其他单位招聘、工作调动、辞职等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5251738(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5221501(大方县监察局)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招聘过程中,由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www.dfrsj.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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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大方县2017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大方县2017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报名表
附件:3.大方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选岗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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