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才计划
济南市莱芜区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5人,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济南市莱芜区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3.适应岗位需要,具备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能够服从引才单位安排。
4.身心健康,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秀,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5.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6.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7.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的时间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的时间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
8.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9.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引才程序
1.发布信息。通过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laiwu.gov.cn)发布公告及相关信息。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待确定后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iwu.gov.cn)面向社会公布,请及时登录查询。报名及人才引进有关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联系电话咨询(见附件1)。
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济南市莱芜区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登记表须含近期免冠证件照,本人手写签名。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学历、专业相关证明材料(如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
(4)报名表中所填写的学业成绩、获得科研成果及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
(5)引才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注意事项。
(1)参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引才岗位;
(2)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通讯畅通,若因提供联系信息错误或无法及时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资格审核。引才单位指定专人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本人亲自参加面谈、面试。
资格审核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面谈。计划引进人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比例高于1:3的,组织面谈,按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核的博士研究生全部参加面试。
6.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学习创新及专业素质等方面能力。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列为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成绩在全场考试结束后公布。如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试成绩相同的,须现场进行加试。
7.签订意向协议。引才单位按岗位计划等额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签订意向协议书。报考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签订意向协议,未签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参加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选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8.考察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签订意向协议且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不再递补。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
9.公示聘用。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iwu.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对签约后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所需资格证书的,或因违纪违法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违约,引才单位有权终止协议,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人才在济南市莱芜区服务年限不得少于3年,因工作需要可在济南市莱芜区范围内有序流动。
四、管理使用
1.引进人才与引才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后,使用事业编制,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2.采取“1+1”模式进行跟踪培养,即由引才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在服务窗口等一线岗位进行试用期实践锻炼1年,期满后结合工作表现安排任职。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安排正科级岗位,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安排副科级岗位。博士、硕士研究生人才1年试用期实践锻炼期满后,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表现情况,经用人单位同意,由组织部门统筹安排,到街道(镇)或省级以上开发区再实践锻炼1年,期满后根据岗位和职数空缺情况以及工作表现,择优调任公务员岗位。
五、政策措施
1.政策待遇。由引才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2.生活补贴。引进人才可在毕业一年内申请办理“泉城人才交通卡”,3年内在济免费乘公交地铁。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申领每月1500元的生活和租房补贴,连续发放36个月。
3.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15万元。
六、其他
2023年济南市莱芜区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引才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附件>>>点击查看
原文标题:2023年济南市莱芜区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aiwu.gov.cn/art/2023/6/11/art_35262_4804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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