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中心是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法人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12365投诉举报指挥系统和96366电梯应急救援系统的建设和技术维护工作;负责全市质量管理技术性工作;负责全市商品条码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标准化应用和相关技术咨询工作;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质量技术监督窗口管理工作;完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为大力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努力提升信息中心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经市政府批准,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中级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1.合同管理:依据《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聘用的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编制,由用人单位与雇员签订雇用合同,合同期限不少于三年,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经相关部门同意,可以续雇;考核不合格,可以解雇。
2.薪酬及福利:政府雇员的待遇实行佣金制,佣金包含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部分和个税,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社保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中级雇员佣金每年6-10万元,工资数额根据所聘人员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等予以核定。
三、报考资格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中心政府雇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按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彩色相片,同时还须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同时上传。
3.报名时间:2017年6月21日上午9:00—6月26日下午17:00。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6月 21日上午9:00—2017年6月27日下午17:00。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 6月30日上午9:00至笔试当日止。
4.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中心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六、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满分为100分。综合知识占50%,申论占5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七、资格复审
1.在报考岗位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中心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考试报名表》和岗位所要求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方案将在报名网站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公布。
4.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下简称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九、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一、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中心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二、聘用与合同签订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用人员。
2.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十三、其他
1.咨询电话: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管理所政工科 0731-88635352
2.相关网站: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 (www.cs315.gov.cn)
3.监督电话: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监察室0731-88635313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37
1.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管理所政府雇员招聘计划表.doc
2017年湖南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中心招聘中级雇员简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