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招聘工作安排,马克思主义学院招收讲授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的教师,主要讲授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形势与政策、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等课程,具体要求如下:
1.中共党员,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具有较高学术水平者及业务骨干可适当放宽;
2.具有博士毕业证及学位证或可于近期获得,或具有硕士学历且获得国家和省级教学与科研一等奖;
3.有过相关授课经历者优先。
学校将根据招聘人员的实际水平聘任相应的岗位,相关待遇与聘任方式面谈。
联系人: 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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