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省通化市民警遇害]2017年吉林省通化梅河口市人社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副标题:2017年吉林省通化梅河口市人社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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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公益性事业发展,加强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工作。现梅河口市人社局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单位及岗位如下:
  一、公安局交通协管员24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6、零就业家庭成员;
  7、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8、失地农民;
  9、大中专毕业生;
  10、复转军人。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的男性、年龄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
  二、政法委综治巡逻队员8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8、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遵纪守法、有责任心、无劣迹行为,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7人。男性、年龄55周岁以下,不限学历1人。
  三、交通局交通协管员5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8、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9、大中专毕业生;
  10、复转军人。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的男性、年龄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
  四、就业辅导员2名。(双兴镇、山城镇)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8、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的男性、年龄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
  五、园林处绿化工1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8、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的男性、年龄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
  六、社保局五险扩面征缴员1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8、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男性、年龄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
  七、消防大队消防协管员6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8、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9、大中专毕业生;
  10、复转军人。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的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
  八、政务大厅国税征管员2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8、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男性年龄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
  报名方式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复转军人证书、就业创业证(复印2、3、6、7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两张近期免冠红底小二寸照片,到市人社局六楼608室、三楼14号窗口报名。
  咨询电话:4303033
  报名时间
  2017年7月13日—21日
  2017年7月24日取准考证
  录用办法
  报名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相关待遇
  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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