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7年海口市机关幼儿园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招收监护人在本市居住或务工的3至4周岁(即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方式
采取“网上申请、电脑摇号、资格审查、体检合格”的方式进行招录。
三、招生计划
根据我园小班班额及实际情况,招收100名适龄儿童。
四、招生程序
(一)网上申请: 2017年6月28日8:00- 7月5日17:00
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海口市机关幼儿园网站, 进入“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报名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网上报名时,符合条件的每名幼儿只能填报1个志愿。
2.报名完成后,每名幼儿将获得一个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幼儿报名标识,与电脑派位录取结果无关。
3.若需修改报名基本信息,监护人可凭幼儿身份证号码与幼儿园办公室联系,由报名系统管理员修改。其中幼儿身份证号码作为登录标识,不能修改。系统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的信息为准,逾期未完成填写或未提交的报名信息不予生效。
(二)电脑摇号:7月10日上午10:00
在龙华二横路3号海口市机关幼儿园二楼会议室进行现场摇号,摇号过程如下:
1.从报名信息中随机邀请若干名家长和公证员到现场监督。
2.现场导入所有幼儿基本信息和入园志愿信息至派位专用电脑。
3.对已填报的所有幼儿,电脑将所有幼儿的报名号码按从小到大顺序排列产生排位序号,按照排位序号从小到大依次生成拟录取名单,直至完成幼儿园招生计划。
4.公证员宣读公证词
5.公布结果,当场导出数据存档,打印花名册。并在幼儿园公告派位结果。
(三)资格审查:(具体时间以幼儿园公告时间为准)
凡进入拟录取名单的幼儿,其监护人须持有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到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和注册。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监护人与幼儿的户口簿。
2.幼儿出生证。
3.监护人身份证。
4.预防接种本。
5.幼儿近三个月1寸白底照片一张
6.非本市户籍的幼儿还需监护人提供父母一方在本市居住的证明。
资格审核通过后,监护人填写《幼儿园招生报名表》且签名确认。
资格审核期间产生的空缺名额由后续幼儿依次递补。幼儿园通知幼儿监护人,于补录期间进行递补录取资格的现场审核。
(四)组织体检:(具体时间以幼儿园公告时间为准)
幼儿园通知审核通过的监护人,携带幼儿前往到指定医院做入园体检。
(五)录取通知:(具体时间以幼儿园公告时间为准)
幼儿园向体检合格的幼儿发放录取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幼儿园电脑摇号可在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第一种方式为“一号派位,同园录取”。网上报名必须共用同一个报名编号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多报将取消录取资格;一旦摇中,经审核后办理同园入读手续。
第二种方式为“多号派位,按实录取”。网上报名时填报两(多)张报名表、两(多)个幼儿资料,分别获得随机号码参加电脑摇号,按派位实际结果入园。
(二)被电脑摇号录取的幼儿,需由其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出生证、户口簿、父(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及要求的有关资料,到拟录取幼儿园办理资格审核手续。逾期不办理资格审核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入园录取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幼儿园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园信息,切实做好招生宣传、政策指引、资格审核和体检入园等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工作的公示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加强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海口市机关幼儿园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