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西藏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就业补贴公示]2019年西藏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

副标题:2019年西藏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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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西藏自治区2019年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录数量


  2019年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人员)继续采取定编定岗方式。结合各市(地)和区直单位用人需求,经区编办核编,第一批计划考录2012名基层公务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基层公务员342名,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70名。


  二、考录对象


  (一)我区生源2019年应届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我区招募且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在我区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我区生源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考,经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录取到普通高校全日制学习,取得国家承认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四)我区生源在区内参加全国统一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五)应征入伍服兵役期满的我区生源高校毕业生。


  (六)其他符合自治区考录主管部门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恶意散布不良或不实言论。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3年4月4日—2001年4月4日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以下(1978年4月4日以后出生)。


  (七)符合自治区考录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考注意事项


  (一)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二)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考录。


  (三)医护类专业毕业生只允许报考招录医护类专业的职位。


  (四)“专升本”、“本升硕”在校就读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考录。


  (五)通过函授、半脱产、业余、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电大、夜大等非全日制形式学习的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考录。


  (六)我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从西藏入伍并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


  (七)各招考职位学历、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考录计划。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4日9:30—4月8日18:30。


  (二)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网址:http://)进行报名。点击首页“西藏自治区2019年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4月4日—4月8日,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通过资格初审并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


  (四)网上下载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9年4月18日—20日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须知


  1.考生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报考指南》,熟悉报考流程,按照《报考指南》要求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作出本人尚未实现就业的,下载并填写《诚信报考书》。凡弄虚作假,不诚信报考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报考人员须认真严肃选择报考职位和考试地点,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将无法更改相关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出现的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在下载准考证、政审表和《诚信报考书》时如遇问题,请及时拨打电话0891—6598925联系解决。


  (六)报名费


  此次考录免收报名费。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具体安排为:


  1.公务员职位


  上午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2.事业单位职位


  上午09:00—10: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30—12:30综合应用能力(专业)


  (二)考区设置


  此次考录笔试共设12个考区。其中,区内考区7个: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区外考区5个:咸阳、成都、北京、上海、武汉。考生可就近选择考区。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划定录取分数线


  1.公务员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成绩相加即为笔试总成绩;事业单位职位:在两科总分为300分的基础上,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30%,综合应用能力(专业)占7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30%×300+综合应用能力÷150×70%×300);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上直接加分。


  2.按照自治区级、地(市)级、县(区)级、乡(镇)级考录职位分别划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划定各招考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


  3.对少数民族考生,视情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四)加分政策


  1.对在校就读期间受到省部级以上部门表彰,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称号的高校毕业生,获得一项(次)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获得两项(次)及以上的,每次再各加5分,但笔试总成绩累积加分不得超过20分。


  2.对被评为2018年我区县级以上“先进双联户”的家庭中符合报考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条件的直系子女予以加分。其中,县级“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加5分;地(市)级“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加10分;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加15分。对被评为两项(次)以上“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按分值加分,不累计加分。


  3.对同时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累积加分不得超过30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19年4月15日前将本人或家庭获奖相关材料提交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其中,经省部级以上部门表彰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称号的高校毕业生到自治区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备案(联系电话:0891-6599552);被评为2018年我区县级以上“先进双联户”的家庭直系子女到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联系电话:0891-6377104)。自治区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对考生提交的获奖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加分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加分值等信息准确无误后,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人员名单和加分情况报自治区公务员局。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七、考察政审


  考生在报到和资格复审前,须填写《西藏自治区2019年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人员)政审表》,由考生毕业院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村、居委会)或服务单位对考生进行考察政审。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笔试合格的考生须填写《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审表》。


  负责考察政审的单位或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察政审工作,实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重点考察考生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


  八、体检


  (一)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司法部门人民警察的考生,笔试合格后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免收体检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免收体检费。体检工作分别由区公安厅、区司法厅负责组织实施。


  (二)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不参加体检。


  九、资格复审和录用派遣


  (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司法部门人民警察体检合格的考生和报考其他职位考试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二)资格复审


  公示期间未发现问题的考生,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政审表、诚信报考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西藏自治区2019年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人员)政审表》和《诚信报考书》从本次考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具体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拟录用人员报到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经复审,考察政审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诚信报考、不服从组织派遣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录用派遣


  资格复审合格者,由区党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办理录用和派遣手续。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电话:0891-65989256598922


  附件:2019年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公务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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