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由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岳阳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牵头负责组织面试的考务工作,其他环节的工作由岳阳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岳阳市教育体育局机关纪委负责相关环节监督。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要求进行,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二、公开选调原则
此次公开选调,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公开选调范围、计划及要求
面向全市初、高中学校及教研机构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调市教科院教研员2名,详见《2023年岳阳市教育科学技术研究院公开选调教研员岗位表》(附件1)。
四、公开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4.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6.从事与岗位相应学科初中或高中教学工作6年及以上;
7.教育教学成果业绩。(1)要求担任过初中或高中一届及以上毕业班的教师;(2)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过市级一等奖及以上教学竞赛奖励;②近5年有1篇专业论文或著作在省级及以上刊物(CN或ISSN)发表或获奖;③近5年主持过1项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④指导教师或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上述教育教学成果业绩须与报考岗位相适应。
8.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及以后出生)。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9.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非不定等次、不合格等);
10.人事档案中无影响流动调配的问题;
11.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但未列入选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市教育体育局提出意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7.在现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人员;
8.工勤人员;
9.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公开选调,未明确截止时间的条件要求,如工作经历、各类证书、在现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等条件要求,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公开选调程序和要求
本公告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发布。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2022年8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地点:岳阳市教育体育局阳光服务中心,电话:0730-8805555。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如下材料:
(1)填写《2023年岳阳市教育科学技术研究院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表》(见附件2),在照片粘贴处竖向粘贴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照3张,并手写签名。
(2)提供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职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带二维验证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提供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或相关证明原件,以及单位及主管部门均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
(4)岗位要求的教育教学成果业绩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1)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未按要求报名无效。(2)须认真阅读选调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材料和报考岗位。(3)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确保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考生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并由本人签字所提供的信息、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市教育体育局按照选调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核评议
1.考核评议对象确定。考核评议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市教育体育局提出意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也可以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2.组织评委专家进行考核评议。考核评议分值为100分。重点考核评价应聘人员的工作业绩、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等。
3.考核评议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本次所有实际参加考核评议人员的岗位。考核评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实际参加考核评议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考核评议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面试对象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照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达到考核评议最低合格分数的人员中,根据考核评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考核评议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为专业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开展教学科研的组织能力和听、评课的指导能力。面试时间为60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4.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面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的平均分数的90%。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考核评议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核评议成绩、面试成绩及考核评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再相同的,按学历高低排名;仍相同的,以与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层次高低的顺序排名。
(六)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岳阳市教育体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八)递补规定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选调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由市教体局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进行递补,在达到考核评议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九)公示
1.拟聘对象在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聘用对象的确定。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十)流动调配和聘用手续办理
由市教育体育局按规定到人社、编制部门办理流动调配和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及时办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从现场报名到流动调配和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公开选调工作期间,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岳阳市教育体育局门户网有关选调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错过信息和时间节点影响选调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3.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查处。
5.咨询电话: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0730-8805635;
监督举报电话:市教育体育局机关纪委:0730-8805505。
附件>>>点击查看
1.2023年岳阳市教育科学技术研究院公开选调教研员岗位表.doc
2.2023年岳阳市教育科学技术研究院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表.doc
3.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本公告及附件由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岳阳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