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获悉,2019年度上半年北京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已公布,报名时间为4月3日-4月10日,考试时间为6月15日-6月16日,详情如下: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4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2019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1〕186号)规定,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条件
1.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转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及〈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5〕13号)规定,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2.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报考二级翻译考试时,可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样式见附件1,加盖学校公章)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截止2018年底,全国24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2。
3.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取得二级口译
(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人员,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时,可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科目考试。
二、考试安排及要求
(一)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设有英、日、俄、德、法、西、阿共7个语种,每个语种均分为一、二、三级,各语种、各级别均设口译和笔译考试科目。
一级口译考试设《口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口译考试设《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个科目。其中,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分设“交替传译”“同声传译”2个专业类别,目前仅英语同时开考“交替传译”“同声传译”,其他语种只开考“交替传译”。
英语一级口译考试、笔译考试只在上半年举行,英语二级口译(同声传译)只在下半年举行考试,英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英语二级笔译、英语三级口译、英语三级笔译上下半年各举行一次考试;法语、日语、阿语的一、二、三级口译考试、笔译考试均在上半年举行;俄语、德语、西语的一、二、三级口译考试、笔译考试均在下半年举行。
(二)具体考试时间及作答方式
1.口译考试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方式 |
2019 年 |
9:00-10:00 |
三级《口译综合能力》(英、法、日、阿) |
机考 |
10:30-11:00 |
三级《口译实务》(英、法、日、阿) |
||
10:30-11:30 |
一级《口译实务》(英、法、日、阿) |
||
13:30-14:30 |
二级《口译综合能力》(英、法、日、阿) |
||
15:00-16:00 |
二级《口译实务》(交替传译)(英、法、日、阿) |
||
2019 年 |
9:00-10:00 |
三级《口译综合能力》(英、俄、德、西) |
|
10:30-11:00 |
三级《口译实务》(英、俄、德、西) |
||
10:30-11:30 |
一级《口译实务》(俄、德、西) |
||
13:30-14:30 |
二级《口译综合能力》(英、俄、德、西) |
||
15:00-16:00 |
二级《口译实务》(交替传译)(英、俄、德、西)二级《口译实务》(同声传译)(英) |
(2)《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考生听、译并输入的作答方式,《口译实务》科目考试采用考生听、口译并现场予以录音的作答方式。
2.笔译考试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方式 |
2019 年 |
9:00-11:00 |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英、法、日、阿) |
纸笔 |
13:30-16:30 |
一、二、三级《笔译实务》(英、法、日、阿) |
||
2019 年 |
9:00-11:00 |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英、俄、德、西) |
机考 |
13:30-16:30 |
一级《笔译实务》(俄、德、西) |
(2)下半年笔译考试采用机考方式,考生须使用考场提供的鼠标和键盘进行输入作答。
(三)考生可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通过翻译考试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四)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另行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不得将具有(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等功能的工具及规定以外的考试相关资料带至考场座位。
(五)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口译考试期间,迟到考生不得进入口译考场,考试全程不得提前离场;笔译考试期间,迟到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笔译考场,考试开考2个小时内,考生不得交卷离场。
(六)在口译考试开始作答之前,考生须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录音、播放、输入等功能是否运行正常。《口译实务》科目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
三、考试成绩及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一次考试内通过相应级别的全部科目考试方为合格。
参加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人员,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bjrbj.gov.cn)打印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应专业考试电子合格通知书,电子合格通知书与纸质合格证书(成绩通知书)同等效力。
参加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人员,成绩合格后,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并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对提供虚假信息及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北京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报名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zg.cpta.com.cn/examfront,以下简称“网报平台”)进行。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的相关责任。
(三)报名流程
1.上半年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报考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和报考二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免1科的人员报名流程如下:
时间安排 |
报名安排 |
具体要求 |
2019 年 |
网上填报信息 |
特别提示:
报考信息,视为放弃报名。
|
2019 年 |
现场资格审核 |
持相关材料到下列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审核单位: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
2019 年 |
网上 |
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
备注 |
此次审核采取网上资格审核与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可于2019 年 4 月 14 日 15:00 后登录网报平台查询审核状态,已通过系统审核的,可直接网上缴费,不用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系统审核 |
报考二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免1科的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根据自身报考情况,选择携带符合条件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或毕业证书、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
(2)报考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2科的人员采用全程网上报名的方式:登录网报平台,按照系统要求注册、上传照片、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网上缴纳报考费用,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2.下半年报名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四)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并完成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6月11日至6月14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下同)下载打印上半年考试的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参加上半年考试需要收费票据的考生,请于2019年6月17日至9月16日期间(节假日不办公),就近前往各区人事考试机构或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取时携带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五、其他
(一)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二)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6〕1721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三级口译每人每科230元,二级口译交替传译每人每科240元,一级口译每人每科500元,同声传译每人每科540元;各级别《笔译综合能力》科目每人71元,各级别《笔译实务》科目每人75元。
(四)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等方面的相关事项可与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联系。
(五)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六)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网址:www.catti.net.cn)查询成绩,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www.bjrbj.gov.cn/bjpta)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七)纪检监察举报信箱:jjjc@bjrbj.gov.cn
(八)考试咨询电话:12333。
附件:1.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
2.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249所)
2019 年度上半年北京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