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苏州吴中区中小学积分入学申请3月1日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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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江苏苏州吴中区中小学积分入学申请3月1日正式开始,为了方便大家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中小学积分入学的具体事宜,希望大家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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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苏州市吴中区积分入学申请3月1日正式开始,具体申请时间3月1日——5月30日(节假日除外),今年苏州市吴中区可供积分入学随迁子女开放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服务区域统一公布。

  >>>点击查看2023年苏州市吴中区可供积分入学随迁子女开放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及服务区一览表(小学)

  >>>点击查看2023年苏州市吴中区可供积分入学随迁子女开放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及服务区一览表(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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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点问题解答:

  1、苏州市积分入学实施细则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答:苏州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仅限市区范围,适用于苏州市区(包括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

  2、苏州市区积分入学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答:苏州市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苏州市区无自有产权住宅房屋;

  (二)在苏州市区参加社会保险;

  (三)在苏州市区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3、在苏州县市购房,能否参加市区积分入学申请?

  答:在苏州县市(含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购房,只要符合市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的,可以参加市区积分入学申请。达到当年本区(片区)积分入学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标准后可准入公办学校。

  4、苏州市区积分入学时间节点如何安排?

  答:根据苏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际情况,市区积分入学申请时间和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一)申请时间:3月1日至5月30日;

  (二)公布学位和排名资格线:6月30日前;

  (三)公布排名:7月10日前;

  (四)领取准入卡和入学告知书:7月20日前;

  (五)统筹调剂:7月25日前。

  5、流动人口应具备什么前提条件才能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积分入学有无年级限制?

  答:流动人口必须参加积分管理后才能为其未成年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的基本条件是在市区范围内(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流动人口为其未成年子女申请积分入学时,仅限申请一所学校,且只能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起始年级(即公办小学一年级和公办初中一年级)。

  6、流动人口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申请积分入学需要提供的材料: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及相关家庭关系材料;社会保障市民卡或相关社保材料;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需要提供子女出生证原件。

  申请就读初中一年级的需要提供学籍卡或原学校就读材料。

  7、如果申请人子女超过当年就读一年级的年龄,能否申请积分入学?

  答:如果申请人子女超过当年就读一年级的年龄,能够参加积分入学申请,已经入学并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号的不予受理。未如实提供经查验已取得学籍号的,则取消积分入学资格。

  8、达到准入排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如果未能进入申请学校的怎样入学?

  答:符合本区域(或片区)积分入学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标准的流动人口,经积分排名未能进入所申请的公办学校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各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向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开放的其他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其进行统筹调剂。不服从统筹的不再安排。

  9、未能达到准入排名分值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怎样入学?

  答:未能达到本区域(或片区)当年度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标准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以选择就读民办学校或回原户籍所在地就读。

  10、已收到积分入学准入通知的申请人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答:已收到当年积分入学准入通知和入学告知书的流动人口,请在入学告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到准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11、在我市已购买住房的流动人口,是否需要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

  答:流动人口在我市已购房,是否需要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分为以下两大类情况:

  (1)不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的:

  ①在苏州市区已经购房(成套住宅类),并取得房屋产权证,而且房屋产权所有人是孩子的父或母(即法定监护人),不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②在苏州市区已购房(成套住宅类)且套,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产权,不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③在苏州市区已购房,且在当年8月31日前已经能拿房,房产证在办理过程中,如能提供购房合同、全额发票、交房证明、契税发票等法律文书的不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符合以上三种情况的流动人口,如果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查验情况属实,将取消当年积分入学申请资格。

  (2)必须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的:

  ①在苏州市区已经购房(成套住宅类),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但房屋产权所有人非孩子的直接法定监护人,或非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产权的其他形式共有产权,必须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②在苏州市区已经购房,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但房屋产权性质为非住宅类(商业用房、公寓式酒店),必须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③在苏州市区已购房,但当年8月31日前不能拿房的期房,必须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的具体办法将在当年《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中进一步做出明确的规定。

  12、申请人是市区范围内苏州企业的集体户口,是否需要申请积分入学?

  答:在市区范围内集体户口也是属于苏州户籍的,积分管理办法仅针对流动人口,所以不需要参加积分入学。具体办理入学流程您可以咨询区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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